原标题:清华报告: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偏低,高房价是原因之一

受制于居民收入来源较单一、且财产性收入偏低等原因,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20日发布的最新中国平衡发展指数报告(下称“报告”)得出了上述结论。报告显示,2019年以来,中国总体平衡发展水平正稳步提升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中国消费占GDP比重还处于国际较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波动较大、内循环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依旧凸显。

“当前,国内循环畅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从居民收入水平来看,根据最新测算,2018-2019年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呈下降趋势,而中国企业可支配收入占比持续攀升且明显偏高。同时期,多数发达国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则呈现较稳定的逐步上升态势。”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许宪春在该报告的发布会上表示。

中国平衡发展指数,是反映中国整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程度的综合评价和分析工具,旨在从经济、社会、生态和民生四个领域,对中国平衡发展进程进行监测,反映平衡发展的不足,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报告称,据最新测算,2019年中国平衡发展指数为53.86,较上年提高1.49。从各领域对平衡发展指数改进的贡献来看,民生领域贡献最为明显,对平衡发展指数改进的贡献达35.16%,主要原因在于收入、教育平衡发展趋势较好。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平衡发展指数为34.58,较上年上升3.09,较2012年上升17.40。同时,地区、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平衡程度持续向好。

但从国际视野来看,报告称,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与美国、英国、意大利、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

对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偏低的原因,报告认为,从分配过程来看,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中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偏低,居民收入来源较单一,且财产性收入偏低。而再分配过程中,中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限制决定了政府再分配调节力度有限。

报告指出,2019年以来,中国居民的社会保险福利仅略大于社会保险缴费。综合来看,当前,中国居民部门的社会福利与社保缴费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基本相当,低于发达国家整体水平,居民部门的福利相对较差。

劳动报酬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白重恩在会上称,自2016年起,劳动报酬和中国居民消费率的提升速度均有所放缓,这与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益减弱有关,在此之前,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创造的大量低学历就业人口,是劳动报酬占比提升的重要原因。

报告还认为,除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待提高外,扣除住房支出后,可用于其他消费的收入比重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事实上,从国家统计局对于GDP数据的测量方式来看,当前,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在GDP中的占比仍被高估了,房地产行业所带来的‘隐含税收’没有被剔除,居民可支配收入并非完全可支配。”白重恩表示,现阶段,地价上涨带动房价处于高位,进而增加了居民的刚需购房成本,透支了居民的消费能力。

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房价收入比为8.74,较2018年增长7.77%。其中,北京、海南等地的房价收入比高达19倍多,居民购房负担明显提高。整体而言,中国目前的房价收入比水平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3~6的合理区间,对居民消费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

为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报告认为,国家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房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完善土地出让分配制度,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持续对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地区的房价进行调控,保障房地产经济保持合理增长,以促进民生改善。

为了更好发挥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作用,报告建议,强化税收再分配功能,一方面,优化税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同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并研究出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增强税收的贫富调节能力。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体制改革,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现阶段,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正向城乡内部转化。尤其是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下,全球范围内,城市居民在个体层面的收入差距正在普遍拉大,这也是目前民生领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陈斌开在会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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