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消息,鹽城銀保監分局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鹽城中心支公司存在虛列業務管理費、未簽訂委託出單協議委託保險中介機構出單、員工使用他人工號錄製保單的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款17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泰山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12月31日,註冊資本20.3億元,主要經營範圍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等。

以下爲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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