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中學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涉事校長被解聘

針對“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一事,4月19日,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公佈了此事的處理情況。

新京報記者 吳蘋蘋 校對 李項玲

針對“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一事,4月19日,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公佈了此事的處理情況。通報稱,經覈查,反映情況屬實。目前,五河縣政府依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爲,清退全部已收費用。

4月20日下午,五河縣教體局教育股負責人張科長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學校已於1月底將違規收取的39.76萬元退還給學生家長。此外,其表示,五河縣教體局在2月22日責令校董事會解聘涉事校長。目前,該校已重新聘請新校長。

學校要求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

此前,蚌埠市王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五河縣育英中學要每個學生花5800元買平板電腦,說佈置作業和學習要用。”

安徽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覈查發現,羣衆反映情況屬實。2021年1月5日,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擅自同意涉事企業進入學校七年級部分班級推銷平板電腦。平板電腦每臺2200元,平臺使用費1200元/年,3年須繳使用費3600元,軟硬件合計須繳費5800元。該費用採用分年付款方式向學生收取:第一年收28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收1500元。

通報顯示,截至2021年1月27日,涉事企業共向育英中學七年級4個班級的234名學生髮放了平板電腦,其中,142人已繳費(每人繳費2800元,合計已繳費39.76萬元),92人暫未繳費。

五河縣政府依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爲,清退全部已收費用;對違規收費問題在五河縣教體系統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領導班子2021年度教體系統評優評先資格,並組織開展爲期一個月的“全縣教體系統收費問題集中整治月”活動。蚌埠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督查考覈等部門舉一反三開展學校違規亂收費專項督導,對全市1600所學校進行摸排。

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輔軟件等均屬違規

2020年11月,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曾通報過類似的“平板教學”事件。該通報稱,浙江省嘉興市部分初中學校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和捆綁銷售的教輔軟件,並據此分班教學,估算2萬餘名參加“平板教學”的初中生總花費超過一億元。通報稱,已暫停“平板教學”,清退費用七千多萬元,退還已購平板差價,清退網絡流量費。

針對學校違規收費問題,近年來,教育部已出臺多項舉措。2020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學校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此外,在教育部等八部門於2019年發佈的《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中也指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的進校管理,“作爲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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