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於居民收入來源較單一、且財產性收入偏低等原因,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處於中等偏低水平。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20日發佈的最新中國平衡發展指數報告(下稱“報告”)得出了上述結論。報告顯示,2019年以來,中國總體平衡發展水平正穩步提升並高於世界平均水平,但中國消費佔GDP比重還處於國際較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波動較大、內循環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依舊凸顯。

“當前,國內循環暢通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是有效需求不足。從居民收入水平來看,根據最新測算,2018-2019年間,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呈下降趨勢,而中國企業可支配收入佔比持續攀升且明顯偏高。同時期,多數發達國家居民可支配收入佔比則呈現較穩定的逐步上升態勢。”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許憲春在該報告的發佈會上表示。

中國平衡發展指數,是反映中國整體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程度的綜合評價和分析工具,旨在從經濟、社會、生態和民生四個領域,對中國平衡發展進程進行監測,反映平衡發展的不足,爲推動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報告稱,據最新測算,2019年中國平衡發展指數爲53.86,較上年提高1.49。從各領域對平衡發展指數改進的貢獻來看,民生領域貢獻最爲明顯,對平衡發展指數改進的貢獻達35.16%,主要原因在於收入、教育平衡發展趨勢較好。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平衡發展指數爲34.58,較上年上升3.09,較2012年上升17.40。同時,地區、城鄉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平衡程度持續向好。

但從國際視野來看,報告稱,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處於中等偏低水平,與美國、英國、意大利、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仍存在一定差距。

對於居民可支配收入佔比偏低的原因,報告認爲,從分配過程來看,在初次分配過程中,中國居民初次分配收入佔國民總收入比重偏低,居民收入來源較單一,且財產性收入偏低。而再分配過程中,中國的稅收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限制決定了政府再分配調節力度有限。

報告指出,2019年以來,中國居民的社會保險福利僅略大於社會保險繳費。綜合來看,當前,中國居民部門的社會福利與社保繳費佔國民可支配收入比重基本相當,低於發達國家整體水平,居民部門的福利相對較差。

勞動報酬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此,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白重恩在會上稱,自2016年起,勞動報酬和中國居民消費率的提升速度均有所放緩,這與基建和房地產投資對經濟發展的拉動效益減弱有關,在此之前,基建和房地產投資創造的大量低學歷就業人口,是勞動報酬佔比提升的重要原因。

報告還認爲,除了居民可支配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重有待提高外,扣除住房支出後,可用於其他消費的收入比重也有待進一步提升。

“事實上,從國家統計局對於GDP數據的測量方式來看,當前,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在GDP中的佔比仍被高估了,房地產行業所帶來的‘隱含稅收’沒有被剔除,居民可支配收入並非完全可支配。”白重恩表示,現階段,地價上漲帶動房價處於高位,進而增加了居民的剛需購房成本,透支了居民的消費能力。

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房價收入比爲8.74,較2018年增長7.77%。其中,北京、海南等地的房價收入比高達19倍多,居民購房負擔明顯提高。整體而言,中國目前的房價收入比水平大大超出了國際公認3~6的合理區間,對居民消費產生了一定的“擠出效應”。

爲緩解居民購房壓力,報告認爲,國家需要進一步提高保障房的供給數量和質量;完善土地出讓分配製度,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租賃住房;持續對商品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地區的房價進行調控,保障房地產經濟保持合理增長,以促進民生改善。

爲了更好發揮政府在調節收入分配中作用,報告建議,強化稅收再分配功能,一方面,優化稅收結構,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同時進一步降低增值稅稅率;並研究出資本利得稅等直接稅,增強稅收的貧富調節能力。另一方面,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體制改革,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現階段,中國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問題正向城鄉內部轉化。尤其是在金融全球化的趨勢下,全球範圍內,城市居民在個體層面的收入差距正在普遍拉大,這也是目前民生領域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陳斌開在會上稱。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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