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兩保障”國家發改委等20部門發文兜牢民生底線

人民網北京4月21日電 (申佳平)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召開的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祕書長、新聞發言人趙辰昕介紹,國家發改委近日聯合20個部門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國家標準2021》),明確了現階段國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基礎標準。目前,該標準已經經國務院批准,成爲各級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和人民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這是以標準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

“七有”“兩保障” 表述體現人民視角

趙辰昕介紹,《國家標準2021》涵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化服務保障“兩個保障”,共9個方面、22大類、80個服務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了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負責單位。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國家標準2021》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與《“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相比,《國家標準2021》服務項目數量基本持平,最主要的調整是以服務對象作爲分類標準,統籌考慮優軍服務和文體保障,分9個方面對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進行了重新梳理,規範了項目名稱,對部分內容進行了合併、拆分和完善,並按服務領域對服務項目順序作了重新安排。

同時,《國家標準2021》是國家對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承諾清單,主要是讓我國公民瞭解現階段能夠享受哪些服務、什麼水平的服務。因此,服務內容的表述方式上主要體現人民視角,對“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中一些屬於部門工作目標或具體工作方式的表述進行了調整。

地方政府心中有數兜牢民生底線

“制定出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是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創新,應該說這項標準由多部門聯合制定,意義非常重大。”趙辰昕具體指出,第一,有利於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國家標準2021》明確了現階段各級政府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範圍和底線標準,可以讓地方政府對現階段保障基本民生“重點要保什麼”“保到什麼程度”做到心中有數,有利於引導各地對照中央要求,查缺補漏,優化資源配置,把有限的財力用到人民羣衆最關心的領域、用到人民羣衆生活當中最關鍵的環節,兜牢民生底線,保障基本生活。

第二,有利於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國家標準2021》是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基礎標準,爲各行業主管部門完善本領域的相關服務標準規範、各地確定本地區的實施標準、基層服務機構實行標準化服務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有利於推動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供給,逐步實現全體公民無論身在何處都能夠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第三,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出臺《國家標準2021》,明確基本公共服務的底線標準,是國家向人民羣衆作出的莊嚴承諾,是健全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基礎性工作,有利於推動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應有盡有”“承諾必達” 原則上每5年統一調整

趙辰昕介紹,《國家標準2021》對服務項目的確定,在統籌考慮需求與可能平衡的基礎上,主要依據“應有盡有”“承諾必達”兩個基本原則。

一是應有盡有,即凡是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的,我國公民應該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應入盡入,原則上做到全覆蓋、不漏項,並進一步細化了服務標準。

二是承諾必達,《國家標準2021》是國家向公民做出的硬承諾,所列服務項目必須在現階段已基本落實到位,略有差距的,將作爲今後五年各級政府補短板的重點方向,逐步填平補齊。

“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是有界限和範圍的,這個界限和範圍受到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國家財政保障能力,以及人民羣衆的生活需求等因素的影響,所以這就需要在滿足人民羣衆基本生活需要與國家財政保障能力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趙辰昕在發佈會上指出,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財政承受能力的變化,以及人民生活需要的變化,基本公共服務的範圍以及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的界限,確實有必要調整。

他透露,原則上每五年結合基本公共服務相關規劃編制,在全面評價評估的基礎之上,對標準進行集中調整。與此同時結合重大政策出臺和規劃中期評估等,適時就個別領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進行動態有序調整。

“下一步,各個地方還會需要根據國家標準和本地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地方具體的實施標準,以此來確保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務能夠真正落實落地,把最適合人民羣衆的服務送到老百姓的身邊。”趙辰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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