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省會城市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升新型城鎮化建設水平。

2020年,市公安局在廣泛徵求人民羣衆及各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起草了《呼和浩特市進一步推進城鎮落戶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4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翟振鴻就《措施》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據、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實施細則、改革亮點、具體舉措等內容作了介紹。

翟振鴻介紹,今年1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召開第三次常務會議,對《措施》進行了審議,原則通過並決定予以公佈。《措施》將於4月30日起正式實施。

《措施》的主要內容

(一)全面放開人才落戶限制。人才落戶不受居住時限等條件限制;爲人才落戶拓寬渠道,取消集體戶直系親屬不能隨遷的規定,在我市有家庭戶接收的情況下,允許人才投靠接收人落家庭戶;全市各戶籍辦理窗口均設置“綠色通道”,爲人才落戶提供優質便捷服務。本措施中“人才”是指: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政府補貼的人員、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高校在校生、大中專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縣級以上勞動模範、見義勇爲先進個人。

(二)放寬人員落戶條件。凡符合“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或居住滿6個月”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在市四區、開發區、五旗縣區建制鎮落戶。

(三)全面放開直系親屬落戶條件限制。維持現行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的政策,並全面放開直系親屬落戶條件限制,取消直系親屬投靠需實際居住的條件。

(四)放寬單位集體戶設置條件。由15人以上可設立集體戶,調整爲5人以上即可設立集體戶;由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可設立集體戶,放寬到個體工商戶等也可設立集體戶;集體戶實行分戶制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以方便辦事羣衆爲原則,可單獨打印戶口簿(原集體戶單頁打印,不打印戶口簿)。

(五)提供多樣化的落戶方式。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租賃私有房屋居住的,經房主同意,可以落戶到租賃房屋地址;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租賃私有房屋房主不同意落戶的,可以落單位、人才、社區集體戶。具體落戶流程、申報材料,實施細則將予以明確。

《措施》配套實施細則的情況

在制定《措施》的基礎上,市公安局起草了對應《呼和浩特市進一步推進城鎮落戶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共8部分33條。實施細則相關內容已面向社會徵求了意見。4月2日,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並備案。待《措施》正式實施後配套使用。

本次戶籍制度改革亮點

(一)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條件。相比以往,這次戶籍制度改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全面放開了人才落戶,實現了人才落戶“零門檻”。拓寬人員落戶渠道,隨遷人員可隨人才在合法穩定住所或接收人家庭戶、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落戶。

(二)優化落戶程序,降低單位集體戶設置條件。由15人以上可設立集體戶,調整爲5人以上即可設立集體戶;由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可設立集體戶,放寬到個體工商戶等也可設立集體戶;集體戶根據需要或實際情況實行分戶制管理。

(三)提高窗口服務水平,實行戶口辦理承諾制。限定戶口辦理時限、明確辦理流程,提升改進戶籍窗口工作作風,探索在人才聚集地實施戶籍服務新模式,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政策落實的具體舉措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措施》的各項要求,以進一步推進城鎮落戶工作爲抓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戶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做好便民利民服務,回應人民羣衆新期待,使全市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戶籍制度改革帶來的紅利,爲“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打下堅實基礎。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報道、接受媒體專訪、多媒體推介等多種形式進行政策宣傳,提高社會知曉度,做到家喻戶曉。

二是規範辦事流程,組織全市派出所民警認真學習,進一步築牢宗旨意識、服務意識,確保政策解讀一致、辦戶要件一致、辦理流程一致。

三是窗口前移,由各旗縣區公安機關組織轄區派出所,深入大中專院校開展政策宣傳,利用高校警務室瞭解掌握在呼學生的落戶意願,設置落戶諮詢、預約代辦便民服務點。

四是服務前移,在人才聚集地創新服務模式,在工業園區、大型用工企業、人才公寓等外來人口集中場所,組織派出所民警開展戶政業務上門服務。

五是戶籍業務進駐旗縣區服務大廳,爲人才落戶開設綠色便民通道,實行一窗辦理,探索跨所戶籍業務辦理新模式。

六是加強政策落實的全方位監督,嚴查新規實施後窗口民警的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現象,並向社會公佈。

《措施》的出臺,既順應了廣大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又能夠有效提升我市對人才的綜合吸引力,標誌着我市戶籍制度改革進入新的階段,對於提升城鎮化率、縮小戶籍人口與實有人口差距、吸引各類人才遷入、提高城市發展質量、增強市場活力、促進經濟增長,把首府建成經濟繁榮、功能齊全、環境優美、文明和諧、輻射帶動力強的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義。

原標題:《4月30日起正式實施!呼和浩特市出臺城鎮落戶新措施,投靠親屬、租房均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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