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要募捐先配捐,誰在收割救命錢?

來源:中國慈善家雜誌

配捐爲何屢出問題?

4年前,河北燕郊燕達陸道培醫院100多名白血病患者家庭遭遇了“慈善配捐”騙局,上千萬元被騙走。

4年後,悲劇再次上演,來自廣西、河北、湖北、浙江等地的數十個白血病等重症患兒家庭遭遇同樣的事情,數百萬元轉給“愛心人士”後不知去向。

追不回的救命錢

3年前,河南劉先生的兒子被確診爲神經母細胞瘤,治療費對他而言就像無底洞。2019年9月份,一位病友問他:“有一位籌款的老師,要不要試試?”

隨後,這位病友介紹劉先生認識了王亞男。雙方溝通後,王亞男幫劉先生對接了騰訊公益的籌款項目,最終籌得捐款1.5萬元。此外,王亞男還通過某籌款平臺爲劉先生的兒子籌得9000元愛心款項。

幾天之後,王亞男告訴劉先生,“支付寶公益”有一個籌款項目,“籌得多、打錢快”,但需要先自籌8萬元。

爲什麼要先自籌?劉先生對此有些疑惑。王亞男解釋說,網友看到項目裏有人捐錢,纔會激發他們的愛心,繼續往裏捐,“否則,別人一看籌款項目裏沒多少錢,自然也不會捐給你”。

基於前兩次籌款建立起來的信任,加上急需用錢,劉先生把爲孩子看病準備的8萬元“救命錢”給了王亞男。

其後,劉先生催促王亞男將籌款鏈接發給他,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辭。再三催問後,王亞男只轉給了他2萬元,說這是“已籌款項”。

劉先生也曾懷疑自己被騙了,但最終還是自己說服了自己,“這些都是給孩子看病的救命錢,她不會騙我的,早晚她肯定會打給我,也是沒有其他辦法了。”

沒過多久,王亞男又告訴劉先生,有一個機會難得的配捐項目,配捐比例高達1:1,20天可以回款。

所謂配捐,通常由公益組織、基金會發起,根據社會公衆爲某公益項目捐款數額,按照一定比例配合捐款。例如配捐比例爲2∶1,意味着公衆捐款2萬元,慈善機構會配捐1萬元。而王亞男所稱的1∶1配捐比例,就是說公衆捐款2萬元,慈善機構就捐出2萬元。

爲了給孩子看病,劉先生已經欠下大量的外債,但他還是不敢放過這樣的機會,於是四處向親友借錢,湊齊了23萬元,轉給了王亞男。

王亞男承諾,先做一個籌款鏈接,之後會將23萬本金、配捐額,連同之前的8萬及配捐額,在20天內一起以捐款的方式打到鏈接裏。“隨時都可以提現。”王亞男說,“這個項目週期最多兩個月,兩個月以後無論如何都會給你打錢。”

劉先生對王亞男的信任,一方面也是出於對其公職人員身份的認可。王亞男在大病救助圈子裏小有名氣,衆所周知,她是河南桐柏縣醫保中心門診工作人員。

《中國慈善家》向河南桐柏縣醫保中心覈實過王亞男的身份,對方回覆稱,王亞男是該單位的正式員工,“她的行爲屬於個人行爲,與單位無關。”

2020年4月,劉先生的孩子結束一個療程的治療,王亞男承諾的“回款期”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但仍然沒有見到“回款”的蹤影。更不幸的是,兩個月後孩子的病情復發,劉先生不得不再次來到北京給孩子繼續治療。走投無路的他多次找王亞男要錢。“很快,很快……”王亞男一直這樣推諉。

有一次,劉先生站在樓頂給王亞男打電話:“如果你再不把錢打給我,我就跳下去了。”對方說,“你跳下去我也會跳下去。”

面對劉先生的逼問,王亞男不耐煩地抱怨:“我在賣房子”“項目都有很多的不定因素在裏面”“幫別人落個這樣的下場”……

截至記者發稿時,劉先生的兒子仍在北京兒童醫院治療,孩子的病情已屬於神經膜細胞瘤四期高位(癌症晚期)。一年多以來,劉先生陸續給了王亞男共31.3萬元,卻只收到4萬元“回款”。

劉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中國慈善家》調查發現,北京、上海、廣西、河北、湖北、浙江均有重病患兒家長將數百萬元給了王亞男,結果都是“血本無歸”。

是配捐還是騙局?

在武漢病友圈裏,熊先生是較早認識王亞男的。熊先生5歲的女兒兩年前被確診爲急性髓系白血病,隨後來到武漢兒童醫院治療。

女兒住院不久,經武漢籌款志願者劉某介紹,熊先生認識了王亞男。她向熊先生承諾,可獲得鄭州市慈善總會2:1的配捐,急需用錢的熊先生第一次將2萬元轉給了王亞男,約兩週後,果然收到了鄭州市慈善總會的1萬元善款。

根據熊先生提供的其女兒姓名,《中國慈善家》在鄭州市慈善總會官網上查到了相關匯款記錄,並註明爲“支付寶公益”。

這次成功的配捐無疑加深了熊先生對王亞男的信任,他陸續將多位病友總計80餘萬元轉交給王亞男,或匯入其指定的籌款鏈接裏。

有一次,王亞男給熊先生和其他兩位病友提供了三個不同的籌款鏈接,都是陌生人的籌款項目,讓每人“捐”4.6萬元進去。

4.6萬,有零有整,這個金額有何講究?

一位不具名資深業內人士告訴《中國慈善家》,爲了發揮公益組織的主觀能動性,每個籌款平臺會制定相應規則,包括會要求公益組織自籌一部分善款,平臺根據這種主觀能動性的強弱分配流量。以支付寶公益爲例,只要自籌滿籌款金額20%,以及捐贈人數達到1%(總籌款額的1%),就有機會獲得流量位。例如,籌款目標金額爲20萬元,自籌金額需4萬元,且需2000個不同的捐贈人。

上述人士表示,一些做大病救助的公益組織鑽了平臺的漏洞,甚至出現讓籌款人先自已掏錢應對平臺規則,從而獲得平臺更多流量,嚴重違背了公益的初衷。

王亞男的說法印證了上述觀點:開通支付寶公益鏈接需要前期自籌4萬元(幾乎都是自已掏錢或讓親戚朋友“假捐”),4萬元“捐款”中至少來自2000個不同的支付寶賬號,只有這樣,支付寶公益平臺纔會推鏈接,纔有可能獲得相應的捐款;而找2000個不同支付寶賬號,另需6000元費用——這就是4.6萬元這一金額背後的邏輯。

“平臺的流量是有限的,大病救助都這麼幹時必然會導致籌款不足。根據新規,捐贈無正當理由不能撤銷。”上述業內人士分析,病友將錢給到志願者私人賬戶,志願者拿着錢分散法律風險(找不同ID),變成了基金會和N個捐贈人之間的捐贈關係,很難被追回。

6年前,廣西的韋先生的兒子被診斷爲“急性淋巴B細胞白血病”,治療費花掉130餘萬元,當時一些籌款平臺成爲救命的稻草,韋先生通過這些平臺得到不少愛心人士和慈善基金會的幫助。

2020年7月,在病友微信羣裏,王亞男主動添加韋先生爲好友,並告訴他北京二十一世紀公益基金會發起的“曙光計劃”項目,家屬每籌得2元錢,就能獲得1元的配捐,但一個前提是需要自己先籌集部分資金,最多45天之內能收回本金和配捐額。

王亞男提供給韋先生的鏈接顯示,“曙光計劃”項目100萬封頂(即捐款50萬配捐50萬,達到100萬項目就結束),由北京二十一世紀公益基金會發起,並由河南省慈善總會認領。

看到項目有民政部備案號,又有不少人捐款並獲相應配捐額,韋先生沒有猶豫,當天不光自己往裏“捐款”6.54萬元,還動員身邊親戚朋友“捐款”近8萬元。但王亞男說這些錢不夠,需要湊齊20萬元。

韋先生第二天又通過微信轉給王亞男6萬元。之後,王亞男以同樣的說辭,讓韋先生私下轉給她共計約27萬元。

到了2020年底,說好一個月回款的配捐,還是杳無音訊。韋先生致電河南省慈善總會,卻被告知該機構與王亞男無任何關係,而該項目也因爲“異常”被凍結。

多次和工作人員交涉後,韋先生和親戚朋友在曙光計劃項目中的“捐款”追回來了,但韋先生私下轉給王亞男的27萬元,依然不知去向。

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國科認爲,如果是把自己以及家庭的錢款作爲“本金”進行配捐,就不屬於捐贈,違反了《慈善法》關於慈善捐贈的規定。而如果自籌行爲是發動朋友來捐贈,這種類型的配捐目前法律沒有禁止。

多位患兒家長反映,王亞男在其桐柏縣老家身陷多起民間借貸官司。根據他們提供給記者的身份信息顯示,王亞男生於1984年,是南陽桐柏縣人。

《中國慈善家》在裁判文書網上檢索到多份判決書中,涉案人“王亞男”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所在地,都與王亞男身份證信息一致,其中有多份爲執行裁定,被執行人都是“王亞男”。

2020年年底,王亞男曾面對河南電視臺記者的鏡頭,稱自己“也是好心想幫他們,誰知道事情到了這種地步,自己也在積極處理”。

在家長的再三要求下,王亞男給記者看了手機裏顯示的捐款項目,包括“關愛女童生理健康”“爲困難家庭播種希望”“爲血液病家庭送溫暖”“防控疫情、共克時艱”“急救5歲禁食男童”等。這些項目中,捐款金額從1元到數萬元不等,均獲得1次以上的配捐次數。

正是因爲此次媒體報道,讓王亞男短暫停職。桐柏縣醫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證實,今年年初,王亞男因涉及“慈善糾紛”被單位停職,但沒過多久,她又“正常上班”了。

今年4月8日,來自全國多省市的數名患兒家長再次來到桐柏縣找王亞男要錢。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患兒家長,王亞男去菜市場買菜,賣菜的攤主都要求她用現金付款,不能手機掃碼,“因爲不相信她”。

當天,數名家長來到桐柏縣醫保中心,將正在上班的王亞男帶回賓館質問。多名家長情緒激動,爲了防止發生衝突,雙方都報了警,當地警方將他們帶到公安局做了筆錄。

“她幾天沒有來上班了,有人說是被抓了,具體我們也不知道。”4月20日,桐柏縣醫保中心門診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王亞男的行爲是否構成詐騙?根據刑法規定,詐騙罪需滿足四點:“行爲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受害人因爲行爲人的行爲陷入一個錯誤的認識”“受害人基於錯誤的認識處分了自己的財產”“行爲人獲益”。

何國科分析,王亞男是否在這個行爲中獲益,她把錢據爲已有還是通過個人賬戶打入籌款鏈接,是本案的關鍵。目前,王亞男私收患兒家長到其個人賬戶的錢,最終是否由她捐出,暫不明朗。

誰之過?

《中國慈善家》調查得知,最早將王亞男介紹給武漢兒童醫院病友的劉某是輕鬆籌的志願者,平時活躍於武漢兒童醫院幫患兒籌款。

在獲取家長信任後,王亞男告訴他們劉某是“騙子”。當時,正好劉某爲熊先生運作的支付寶公益項目失敗,熊先生相信了王亞男的說法。

隨後,王亞男讓熊先生在武漢兒童醫院做其項目的“志願者”,每月有2000元的基本工資,每介紹成功做一次“配捐”,還可獲2%的返點。熊先生隨後動員其他病友通過王亞男籌款。

劉某告訴《中國慈善家》,自己和王亞男不熟,只見過兩次面,是鄭州市慈善總會志願者曹文武介紹他們認識。

曹文斌承認自己是鄭州慈善總會志願者,也認識王亞男,但否認和她有瓜葛:“她也是愛心人士,之前幫助過一些人,我們是在一個病友圈裏,她加的我的微信,一直也沒有聯繫過。”

熊先生向記者反映,自己和家人並沒有申請鄭州慈善總會的相應項目,也沒有和鄭州慈善總會發生過任何關係,只是把錢交給了王亞男,而收到的鄭州市慈善總款項金額和2:1配捐相吻合。根據相關信息,他得知項目執行人正是鄭州市慈善總會曹某。

熊先生爲此詢問了鄭州市慈善總會工作人員,對方回覆說,“這些錢(配捐款)和王亞男沒有關係,我們也不認識誰是王亞男,這些錢是基金會對你們的正常救助,因爲我們收到你們的資料了。”

何國科認爲,鄭州市慈善總會給予受助者捐贈資金,一定要對救助對象進行審覈,不能在沒有審覈的情況下就給予資助,這不符合慈善組織的財產使用規則。

“要麼中間人造假了,要麼就是慈善總會沒有盡到審覈義務。”何國科說。

鄭州市慈善總會網絡衆籌負責人在接受《中國慈善家》記者採訪時表示,那些匯給患者的錢屬於正常撥付,該單位有籌款資格,經過覈實後,可以對符合要求的大病患者進行救助。

“我們從來沒有過任何配捐項目,大家在網上都可以查到。我們也是有家長給我們打電話時才知道(王亞男告訴患兒家庭說我們有配捐)這件事。”鄭州市慈善總會網絡衆籌負責人說,家長如果收到鄭州慈善總會的救助款,只有一種情況,即正常項目的救助撥付。

不過,也有患兒家長向記者反映,王亞男要求他們填寫過一個關於鄭州慈善總會項目的申請表,並提供證明孩子病情的相關資料。

鄭州市慈善總會網絡衆籌負責人表示,鄭州慈善總會對大病患者的救助方式主要分爲兩種:一種是由患者直接郵寄材料,申請由鄭州慈善總會直接發起的項目,經審覈符合標準的可定向撥付救助款項;另一種是由患者授權委託第三方機構發起,再由鄭州慈善總會認領,委託的手續需要提供包括委託和受委託兩方的身份材料。

“任何慈善組織都是禁止工作人員或志願者私下收錢的,家長將錢私下轉給相關人員,已經超出慈善組織能監管的範圍。如果家長或親朋好友將錢確實捐到我們的項目裏了,如果他們覺得這筆錢有疑問不想捐了,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我們申請善款返回。”該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目前警方已就此事已找過鄭州慈善總會覈實相關情況。

記者近日多次撥打王亞男的電話,均處於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而多名患兒仍然躺在醫院冰冷的病牀上,等待昂貴的藥物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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