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是養老機構的底線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的加劇,選擇去養老院養老的老年人越來越多。最近,河南省安陽市滑縣一養老院七旬老人被八旬室友毆打致死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4月15日,滑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4月8日晚,滑縣新區夕陽紅敬老院內,張某某因故將杜某某毆打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國新聞週刊從被害人家屬處瞭解到,張某某86歲,杜某某79歲,兩人同在今年2月入住養老院,住在該院203房間。至於事發原因,家屬稱或因看電視聲音大引發矛盾。

如果兩位老人吵架或有矛盾,養老院的工作人員爲何沒有及早介入?雙方家屬都表示他們無法接受。

杜某某兒子杜先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事後他們發現,養老院的每間宿舍有自救鈴,但那只是個擺設而已,“沒有電池也沒有電線頭,按了根本就不響。”

家屬:自救鈴沒有通電,按了根本不響

涉事的滑縣夕陽紅養老院於2009年投入運營,據當地媒體報道稱,該養老院是滑縣發改委和民政局的招商引資項目,建築面積3500平方米,總投資650萬元。

4月15日,被害人杜某某兒子杜先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滑縣有多個養老院,選擇夕陽紅養老院是因該院由當地知名企業家辦理,且知名度不錯。今年2月,其母親突發腦溢血被送往醫院,兄妹幾人忙於照顧父母,無暇顧及父親,所以只好委屈將其送到養老院。

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杜先生每月交納1500元費用,養老院管喫管住,爲了方便父親,他還多交了100元,要求保姆將飯菜送到二樓宿舍。“去的時候老爺子身體好好的,精神沒有任何問題。”

沒過多久,杜先生母親去世。由於一家人忙於處理母親後事,也擔心父親得知消息後無法接受,家人一直將他留在養老院生活。

令杜先生一家意外的是,父親住進養老院後第47天,就發生了意外事故。

4月9日凌晨1時31分,杜先生接到滑縣夕陽紅養老院的電話,被告知父親從牀上摔下來。五分鐘後,養老院再次打來電話稱,父親已經死亡,救護車也已離開。

“當時一聽嚇壞了”,杜先生稱,10多分鐘後他便到達養老院,看到父親躺在牀上,只露出了一隻腳,“我掀開被單一看,我爹臉部發青,像是被人打過,而且五分鐘就死了,我感覺不正常,所以報了警。”

第二天,杜先生從警方處瞭解到,父親是被人毆打致死,嫌疑人系86歲的室友張某某,兩人或因看電視聲音大起了衝突,“當時很意外,出事晚上還在現場見到了張大爺,他看上去還挺正常的。”

根據滑縣公安局通報,4月9日凌晨2時,警方接到羣衆報警稱,滑縣新區夕陽紅敬老院中杜某某死亡,死因不明。接警後,該局迅速出警並開展偵查工作。經偵查,查明杜某某系他殺並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經訊問,張某某對4月8日晚因故將杜某某毆打致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中國新聞週刊從張某某之子張先生處瞭解到,張某某於2月17日入住該院,比杜某某早4天,每月費用2000元。

張先生稱,他於4月9日接到警方通知,才得知父親將杜某某毆打致死的消息。“如果確實是故意殺人,我們也沒什麼可說的,犯了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該賠償就賠償。我相信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對於杜某某被毆打致死的消息,張先生同樣表示意外。就在事發前幾天,張先生到養老院給父親送衣服,還見到了杜某某,“杜叔叔說話很客氣。”

由於一時無法接受此事,66歲的張先生也因爲着急上火住進醫院。“我們也沒法解釋,我們心裏也很不好受。”

值得關注的是,杜某某和張某某家屬均提到了夕陽紅養老院管理不善的問題。

杜某某稱,父親住進養老院後,他和親戚曾多次到養老院看望父親,除了日常嘮嗑,父親也提到敬老院的條件一般,“說伙食不怎樣,而且出事之後我們才發現,廚房裏的衛生也很差。”

杜先生特意提到,事後他們發現,養老院的每間宿舍有自救鈴,但那只是個擺設而已,“沒有電池也沒有電線頭,按了根本就不響。”

杜先生和張先生提到了同一個問題,如果兩位老人吵架或有矛盾,養老院的工作人員爲何沒有介入?張先生稱,此事發生在養老院,院方也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此,中國新聞週刊多次聯繫夕陽紅養老院院長,截至發稿前尚未獲得回應。另據上游新聞報道,該院長稱,此事敲響了安全警鐘,下一步院方將加強管理。“我對死者表示同情,敬老院和死者都是受害者。”

杜先生則表示,父親的遺體還停在醫院太平間,目前暫未收到警方或養老院的消息。

專家:安全管理是養老機構的底線

過往報道顯示,近年來,國內曾發生多起養老院惡性事件。

2020年12月,湖南邵東一養老院內,一名九旬老人砍死81歲老太;2020年7月,內蒙古赤峯一家老年公寓內發生殺人案,一位八旬老人持剪刀行兇,造成三死四傷;2019年7月,浙江台州一家養老院內,一名九旬老人在房間內遭91歲老人毆打,被發現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了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曾提到,由於我國人口老齡化,老年人數量增多,且老年人選擇在養老院生活、居住的情況亦有增加趨勢,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權益成爲整個社會必須關心和思考的問題。

最高法還表示,養老院未盡到相應的注意和照管義務,致使老人發生意外死亡,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養老機構應當盡到責任,排除危害老人生命健康的安全隱患,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護理從業人員素質和護理服務能力,充分保障老年人人身、財產安全。

針對該問題,中國新聞週刊採訪了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長高雲霞。在高雲霞看來,安全管理是養老機構的底線,惡性事件也能反映出這些機構確實存在一些管理和服務漏洞,包括安全設施、人員配備、老年人能力評估等。

高雲霞稱,一般來說,養老機構應首先對入住的老人進行能力評估,“比如有失能、失智,或者是有社交障礙的老人,可以及早發現或預防。”

其次,養老機構在後續管理中,應形成並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加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高雲霞稱,對於老人這一特殊羣體,要做好物質生活服務,如儘量給同住一室的老人配備等量的設施設備,互不干擾,減少爭執的發生;還要考慮到心理和精神支持服務,“比如平時開展一些滿意度問卷調查、志願者服務活動,讓老人更好調節心理狀態,同時預防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高雲霞說。

“但很多養老機構將重心放在了公共場所的安全問題上,反而忽視了由老人引起的自傷、他傷等類似的安全問題”,高雲霞稱,這也是造成養老機構出現事故的原因之一。針對可能存在的問題,管理者應該細化護工人員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詳細瞭解老人狀況,妥善照料特殊老人。

高雲霞提到,目前,我國已出臺養老服務領域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該《規範》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這將有利於防範和整治養老機構服務中的安全隱患。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