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英雄聯盟》假賽風波,FPX Bo 處罰結果:追加扣除 6 個月薪資

IT之家 4 月 22 日消息 今天英雄聯盟賽事官博發佈了《關於聯盟反假賭賽調查結果與整頓方向》的通告。

官方表示對 LPL 以及 LDL 的戰隊成員進行了反假賭賽教育及一對一調查,並對此前已處罰的人員進行了進一步調查和問詢,徹底地瞭解和整頓聯盟內的假賭賽情況,以長遠地杜絕假賭賽對於聯盟的影響。

此外,官方還將此前涉及禁賽的選手的調查流程以及處罰結果公之於衆,包括 LPL 現役選手向易桐(ID:bless)、王耀基(ID:Teeen)和周楊博(ID:Bo)。

在此次調查中,聯盟也針對高度懷疑的外部人員梳理了一份名單,並已同步給各俱樂部,爲了保障聯盟生態環境,聯盟禁止該名單涉及的人員在聯盟內以任何身份註冊、或擔任任何職務。

之後,《英雄聯盟》FPX 電子競技俱樂部剛纔也公佈了對選手周楊博(Bo)的處罰結果。

公告稱鑑於周楊博選手在加入 FPX 征戰 LPL 聯賽前所犯的錯誤已經嚴重影響了 FPX 電子競技俱樂部的品牌形象和聲譽,俱樂部決定在對周楊博選手 4 個自然月禁賽的處罰和罰款的基礎上追加扣除 6 個月的薪資作爲處罰。

官方公告:

TT 戰隊選手向易桐(ID:bless),主動向聯盟交代曾有兩次影響 LPL 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爲和一次影響 LDL 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爲(上述違規均非發生在現資方俱樂部),情節嚴重;已違反《英雄聯盟職業聯賽比賽規則》中第 11.1.1. 條規定。根據主動申報政策中的多項影響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爲並罰的邏輯, bless 選手的處罰範圍爲 10-26 個自然月之間的禁賽。由於在調查過程中該選手積極配合,認錯態度良好,聯盟對 bless 選手處以 18 個自然月禁賽的基準處罰。另外,考慮到他積極配合調查、並有重要的協助聯盟調查行爲,酌情減輕 6 個自然月的禁賽。綜上,英雄聯盟職業賽事紀律管理團隊做出如下處罰決定:

  • 對向易桐(ID:bless)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判處 12 個自然月的禁賽,禁賽期從調查結束日期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另,有兩位 LPL 現役選手在 LDL 期間有違規行爲,以下兩人的處罰均根據在 LDL 違規的處罰標準而決定:

  1. FPX 戰隊選手周楊博(ID:Bo)主動向聯盟交代曾有一次影響 LDL 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爲(上述違規非發生在現俱樂部),根據主動申報政策,聯盟對 Bo 選手處以 6 個自然月的基準處罰。考慮到他積極配合聯盟調查,並且有一定協助聯盟調查行爲,酌情減輕 2 個自然月的禁賽。另外,Bo 選手也主動向聯盟交代在上述事情中曾有一次協助他人蔘與有關英雄聯盟賽事的違規投注行爲,由於金額較小,情節輕微,聯盟額外對 Bo 選手處以罰款。綜上,英雄聯盟職業賽事紀律管理團隊做出如下處罰決定:
  • 對周楊博(ID:Bo)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判處 4 個自然月的禁賽,禁賽期從原調查結束時間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 日,並處罰款。
  1. TT 戰隊選手王耀基(ID:Teeen)主動向聯盟交代曾有一次影響 LDL 比賽公平性的不正當行爲(上述違規非發生在現俱樂部),根據主動申報政策,聯盟對 Teeen 選手處以 6 個自然月的基準處罰。考慮到他積極配合聯盟調查,並且一定有協助聯盟調查行爲,酌情減輕 2 個自然月的禁賽。綜上,英雄聯盟職業賽事紀律管理團隊做出如下處罰決定:
  • 對王耀基(ID:Teeen)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判處 4 個自然月的禁賽,禁賽期從調查結束日期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

受禁賽處罰的人員,在禁賽期內不得以任何身份參與全球任何地區由騰訊、騰競及 Riot Games 舉辦的職業及半職業比賽,直至禁賽期滿。此外,聯盟官方將與各直播平臺溝通,在禁賽期間向易桐(ID:bless),王耀基(ID:Teeen), 周楊博(ID:Bo)不可在直播平臺進行任何英雄聯盟相關直播。

除以上禁賽人員外,通過此次調查,聯盟還處理了其他較輕微的違規行爲,並予以罰款或書面警告。針對所有受處罰的人員,聯盟設有正式渠道受理關於處罰的申訴。另,出於保護爲聯盟提供線索的信息源、更長遠地對假賭賽進行打擊的目的,本次調查將不公佈協助聯盟調查行爲的具體內容。

LDL 假賭賽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點此查看

爲進一步防範假賭賽行爲,聯盟將推出一系列整改措施:

・ 聯盟防範機制

o 設立專項基金,用於反假賭賽的預防和監測、俱樂部成員教育和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等;

o 成立反假賭賽專項小組,專門負責和跟進反假賭賽工作,與俱樂部保持緊密的合作和溝通;

・ 規範與管理

o 與拳頭總部共同修訂反假賭賽規範和懲罰細則,以作出更嚴格的規範與管理;

o 加強聯盟與俱樂部在防範假賭賽上的協作,包括和俱樂部共同制定內部管理規範,以及協助俱樂部與選手和賽訓管理層簽訂相關反假賭賽條款,違規人員將承擔違約責任;

o 進一步加強對於 LDL 的管理力度,包括加強現場管控以維護賽事環境的公正性,並持續對各俱樂部進行定期的全方位評估,對於評估不合格的俱樂部進行嚴肅處理;

・ 技術手段

o 增強對於網絡信息及數據的監測,在發現潛在問題時迅速作出預警和啓動調查程序;

o 對選手遊戲內行爲進行分析和評估,幫助定位潛在的違規行爲和即時展開調查和處理;

・ 信息收集與溝通優化

o 優化聯盟內部舉報系統,設立舉報獎勵金以鼓勵聯盟內共同監督假賭賽行爲;

o 增加聯盟人員走訪俱樂部的頻率,爲俱樂部成員和選手個人提供與聯盟的直接諮詢窗口,以在他們遇到假賭賽相關情況時,聯盟能夠及時瞭解情況和提供幫助。

・ 教育與培訓

o 推出俱樂部管理人員認證制度和相關培訓,以整體提高俱樂部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專業能力和道德素養,從而提升俱樂部管理的規範性;

o 對內聯合權威機構向選手和其他俱樂部成員提供全面的教育和指導,每年進行集中的職業道德培訓,持續進行全聯盟的宣講;

o 對外進行宣傳和教育,提高聯盟內其他參與方和社羣的反假賭賽意識,共同防範和監管假賭賽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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