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李想俁

關於中國國家畫院龍門美術中心20套違建別墅被沒收事件,洛陽市洛龍區委宣傳部回應《中國新聞週刊》稱,龍門美術中心的美術家公寓是2015年開始建設的,當時空間規劃“多規合一”的政策尚未出臺,該項目符合土地總體利用規劃,所以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後,發現該項目不在城市四期總體規劃之中,無法進行審批,所以在2016年停止建設。當時希望在完善相關手續後繼續建設,但由於多方面原因,一直沒有完善手續。

4月16日,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中國國家畫院龍門美術中心違建別墅調查情況報告》稱,中國國家畫院龍門美術中心建設的10棟20套美術家公寓被認定爲違建別墅。

報告稱,根據河南省違建別墅清查整治有關政策:“2018年底‘多規合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之一的,視同符合規劃,可以不予拆除,予以沒收或者保留”。因此,龍門國畫院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符合城鄉規劃,洛龍區政府區長辦公室會議研究予以沒收,並辦理沒收程序。

洛龍區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些違建別墅的後續計劃,是調整劃撥到龍門園區管委會的一個安置小區,作爲配套設施來進行統一規劃。

關於違建別墅的處置,201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爲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

據中國國家畫院官網信息,中國國家畫院龍門美術中心由中國國家畫院與洛陽市政府、洛陽畫豐美術文化產業園有限公司共同打造,項目總佔地515畝,龍門美術中心佔地50畝,專題美術館佔地240畝,美術家公寓畫室佔地225畝。

2019年5月30日,當地有市民投訴中國書畫龍門美術園圈佔農田蓋別墅,影響當地生態環境。5月31日,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洛陽網百姓呼聲欄目回覆網民投訴稱,經調查,網民投訴的地塊佔地單位爲中國國家畫院龍門美術中心,改該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洛陽市2015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的批覆》(豫政〔2015〕1137號)批准徵收,土地面積357畝,洛龍區政府也已實施了徵地拆遷,並簽訂了徵地協議,徵遷補償全部到位,共計6910.1092萬元,其中徵地費用2168.5萬元,附屬物拆遷費用3000萬元,土地報批費用1741.6092萬元。國畫院在項目範圍內已建成兩個美術館,一個面積爲600平方米,另一個面積爲500平方米;建設有8棟500平方米的公寓樓,其中2棟公寓樓未建成。

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時表示,這一項目目前處於停滯狀態。雖然徵地拆遷此前已經獲批,但拆遷后土地的性質仍屬於政府存量土地,並沒有批給龍門美術中心項目,即其用地的最後一個程序沒有走完。

中國國家畫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對於龍門美術中心的情況,相關領導正在落實,暫時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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