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爲爭奪孩子撫養權,一男子竟夥同“小三”將前妻拉上汽車開到郊外,強制拍下裸照,試圖以此作爲威脅......近日,檢察機關以強制侮辱罪對犯罪嫌疑人林雙傑、韓琳琳提起公訴。2020年5月,原本要加班的周寶婷臨時被通知加班取消,勞累了一天的她興沖沖地趕回家,想給老公和3歲的女兒一個驚喜。她回到家,沒有按門鈴,自己用鑰匙開了門,發現家裏客廳的燈開着,小女兒在客廳的沙發上睡着了,林雙傑卻不見人影。周寶婷看見臥室的門關着,裏面隱約傳來女子的聲音,心中頓時產生不祥的預感。果然,打開門她發現丈夫竟然和一個年輕貌美的長髮女子睡在牀上。

憤怒的周寶婷回過神來,掏出自己的手機連拍了好幾張照片,然後衝出臥室,收拾了幾件衣物家當,抱着被驚醒大哭的女兒回了孃家。事後,周寶婷向林雙傑提出離婚,並主張女兒的撫養權,林雙傑同意離婚,但不肯將女兒交給前妻,兩人爲此爭執不下,屢次發生衝突。

去年8月23日,離婚後的兩人相約再談關於女兒撫養權事宜。到了約定的時間,周寶婷發現當時被她拍下照片的女子竟然一起來了。女子名叫韓琳琳,98年出生的她長得挺漂亮,與林雙傑認識後關係發展迅速,聽說林雙傑要去與前妻談判,對上次被拍照的事耿耿於懷的她也一起來了。

周寶婷見狀氣不打一處來,沒說三兩句就罵開了,兩人隨即扭打在一起。林雙傑分開兩人後,提出去他車上談,周寶婷轉身要離開,卻被林雙傑攔腰扛起,塞進了汽車後座,自己坐上了駕駛座,韓琳琳也擠進了後座。

圖源:東方IC

林雙傑將車子開上沒人的小路,周寶婷掙扎要下車,在後座與韓琳琳撕打起來,並聲稱要把之前拍的照片發給親戚朋友。林雙傑惱羞成怒:“你要發我們的照片,那我們也給你拍幾張。”說罷也擠到後座來,用手控制住周寶婷。韓琳琳騰出手來後,將周寶婷的衣服脫掉,拿起林雙傑的手機拍下了數張周寶婷的裸照作爲威脅:再鬧就把你的照片全都發出去!憤怒又恐懼的周寶婷穿上衣服後,下車逃走了。

林雙傑和韓琳琳回到家中得意洋洋,覺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直到周寶婷報警,公安機關將兩人拘留,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爲觸犯了法律。

檢察機關審查認爲,被告人林雙傑、韓琳琳以強行拍攝裸照的方式侮辱婦女,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強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二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強制侮辱罪判處被告人林雙傑、韓琳琳有期徒刑六個月。

檢察官說法:

有人質疑,雖然拍下照片,但並沒有公開傳播,這也違法嗎?事實上,這種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與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構成強制侮辱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私設公堂,用毆打等暴力方式處罰他人,也不能通過強制手段猥褻和侮辱他人。拍下照片看似不會有實質性身體、財產、自由的損害,但對被害人的名譽、精神造成極大影響,對被害人產生了精神傷害和脅迫。(文中均爲化名)

通訊員 明華 新民晚報記者 潘高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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