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罰10萬!販賣糟蹋浪費的“喫播”涼了

商家誘導誤導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浪費最高罰5萬,製作發佈傳播暴飲暴食食品節目最高罰10萬……《反食品浪費法》近日通過,劃出了一系列規矩紅線。

從“光盤行動”到“理性喫播”,從“小手拉大手”到“簽訂承諾書”,一段時間以來,各行各業在“反浪費”方面都拿出了行動。但也必須承認,口頭倡導和道德譴責的效果始終有限。一些飯館這邊擺出“按需點餐”,那邊就勸顧客往多了點,一些“大胃王喫播”往往先輕飄飄地說着“不浪費”,卻依然我行我素催吐、假喫。從這個意義上說,祭出法律之劍直指種種亂象,將對那些陽奉陰違、屢教不改者以更大威懾,也是對所有社會成員的鄭重提醒。

法律出臺了,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落地。應當看到,衡量食品浪費的影響因子很多,我國餐飲文化豐富多樣,個體的食量大相徑庭。同樣一份菜,胃口好的還嫌少,胃口差的喫不了,怎麼界定商家誘導超量點餐?到底是生產條線的糧食損耗,還是本可避免的嚴重浪費,需要認真調查……在法律的具體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恐怕千差萬別。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門、各色商家根據本地本行業的實際情況,不斷細化條例;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監管,既不冤枉真正的“美食家”,也不輕饒那些浪費者,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真正打到痛處。

當然,懲戒罰款不是目的,推動社會養成珍惜糧食的自覺纔是重點。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發佈的《世界糧食安全和營養狀況報告》,2020年全球有6.9億人面臨饑荒。但遺憾的是,每年約有1/3的食物在生產與消費過程中被損失和浪費,經濟損失近1萬億美元。具體到中國,我們雖已走出“缺喫短喝”的年代,實現了糧食連年豐收,但依然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的國家,唯有“豐年”不忘饑饉,珍惜每一粒糧食,方可有備無患、心中不慌。退一步講,合理膳食也是維護個體健康的基礎。不暴飲暴食,不鋪張浪費,用健康“新食尚”取代油膩“舊食俗”,本就是品質生活的題中之義。

“民以食爲天”,喫飯是個人私事,也是發展大事。我們相信,一個更具約束力的食品消費行爲準則,會推動形成更加健康的大衆消費習慣,也必將令全社會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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