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爽被查:生而爲人,必須有所敬畏!

繼代孕風波後,鄭爽再次斬獲億級流量,這次是被爆出涉嫌偷逃稅款。

網上的實名公開舉報說,鄭爽在拍《倩女幽魂》這部劇時,進組工作77天,片酬1.6億。隨後鄭爽爲獲取這筆天價片酬,拆分收入、簽訂“陰陽合同”,並偷逃稅款。舉報同時附上相關聊天記錄作爲證據線索。

消息一出,網友譁然。

有人細算了一筆賬:工作77天掙1.6億,相當於每天掙超過207萬!甚至有人戲謔地把“爽”作爲年收入單位,稱“1爽=6.4億”。當然,相比於收入賬,鄭爽的法律賬更應該好好算清——28日,北京廣電部門、上海稅務部門相繼表示正在依法對鄭爽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

29日,鄭爽作出回應,語氣平靜,似乎底氣十足:“稅務部門已經在覈實我的合約、個人稅務、一切有關經濟合同。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佈於衆,感謝大家關注。”隨着調查的深入,相信一切都會水落石出:如果有問題,那麼當事人必然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如果沒有問題,正如那些對鄭爽不離不棄的粉絲們所說,“法律會還她清白”。

再大的“爆款新聞”,它的熱度總會散去。在鄭爽的新聞成爲互聯網上冗餘的數據之前,它已經清晰無誤地告訴“喫瓜羣衆們”一個質樸的道理:生而爲人,必須有所敬畏。這也許是那些新聞之所以存在的更大意義。

我們的社會不排斥張揚的個性,誰沒有年少輕狂的時候,敢說敢爲、敢愛敢恨,這些是每個人年輕時最爲可愛的特點之一。但問題是,個性張揚不意味對所有事、所有的標準都毫無敬畏之心,屢屢突破底線、肆意妄爲。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可愛”,而是可惡、可恨、可憎。

我們的社會尊重名氣與聲望,人必然付出過超出常人的努力、具有常人所不具備的技能、把握住常人所未能把握的機遇,才能獲得常人所仰望的聲望。但問題是,聲望並不意味着“天下第一”,不意味着就能高高在上,目空一切、驕橫跋扈。如果這樣,那就不配獲得尊重,只能被人唾棄。

我們的社會保護奮鬥而來的財富,從豐衣足食到財富自由,從實現小康到追求生活的更高品質品位,財富並非是難以啓齒的追求。但問題是,不能爲了錢而不管不顧,更不能有了錢就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把一切視爲手中玩物。如果這樣,那就不叫“追求品質”,而是喪心病狂。

人活在世,總要有所敬畏。黨員幹部要敬畏人民、敬畏黨紀,社會公民要敬畏法律、敬畏道德,商賈要敬畏市場、敬畏交易規則,要是沒有了敬畏,那麼人只能像脫線的風箏,不可避免地墜落。

要知道,黨紀國法是“長牙”的,道德準則是“帶電”的,那些把你高高捧上天的人,一樣能把你重重摔下地。就像我們都熟知的那句古話: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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