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阿里和美團之後,國內反壟斷“閘刀”再次落下。

4月30日,國家市場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相關法規,一口氣開出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騰訊、滴滴和蘇寧等企業赫然在列,分別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騰訊儼然一家風投機構,投資範圍較廣和頻率較高,這也使得它在諸多投資股權案例未及時走法定申報程序被處罰,此次9張罰單騰訊就收了3張。

據瞭解,在外界看來,50萬元對於騰訊滴滴乃至蘇寧等大企業來說,如九牛一毛,但是這已是現有法律規定對未依法申報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方面,給予的最高數額罰款。

騰訊罰單集中於投資案例

4月30日,五一勞動節前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簡稱“國家市場總局”)密集下發9張罰單,企業主體涉及騰訊、滴滴、蘇寧潤東(蘇寧控股子公司)、上海漢濤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嘉興創業環球有限公司以及弘雲久康數據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

國家市場總局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上述九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此次9張罰單中,有3張是開給騰訊的,如果以每個案件處罰50萬計算,騰訊被處罰最高金額達到150萬。

具體而言,騰訊3個案例中,有2個涉及汽車領域。2019年11月,汽車養護電商平臺途虎養車獲得騰訊注資,途虎養車屬於上海闌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後騰訊持有途虎18.34%股權,獲得控股權,交易金額9.8億元。

另一個汽車平臺則是Bitauto Holdings Limited (“易車”,此前在紐交所上市)爲易鑫集團控股股東,2020年6月12日,易車宣佈公司董事會批准並正式與騰訊控股及Hammer Capital組成的買方團簽署協議,以75.9億元聯合購買易車股權,分別持股68.18%、15.15%。

另外,2018年6月8日,林芝騰訊、大連萬達、深圳高燈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上海丙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線上零售領域軟件服務。交易後,大連萬達、林芝騰訊、深圳高燈分別持有上海丙晟51%、42.48%和6.52%的股權。合營企業由林芝騰訊和大連萬達共同控制。

騰訊在上述3個交易中被罰的主要原因均是“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不過,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騰訊被罰,主要是集中在前幾年投資者案例中申報程序的問題上,”一位熟悉此事的業內人士對機制表示,但是監管也認爲,這些交易中,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滴滴、蘇寧也收到罰單

縱觀9張罰單,除了互聯網大廠騰訊,知名度較高的還包括滴滴和蘇寧。

2019年8月,滴滴智慧交通與從事信息技術開發的浪潮智投簽訂《關於組建山東浪潮滴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並開展業務合作的合作協議》,分別出資,在山東省濟南市設立合營企業,滴滴智慧交通和浪潮智投分別持股42%和58%。2019年9月3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  

2016年12月2日,蘇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蘇寧潤東,通過其下屬公司南京恆昊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上海易果及其原股東張曄等簽訂《關於上海易果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以現金方式增資上海易果取得其15.21%的股權,並取得對上海易果的控制權。

國家市場總局罰單顯示,滴滴和蘇寧均是與騰訊違法理由類似,“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不過,相關交易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國家市場總局分別給予滴滴智慧交通與浪潮智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給予蘇寧潤東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50萬罰款已是頂格處罰

在外界看來,國家市場總局給予騰訊、滴滴和蘇寧這種經營規模大和知名度高的大企業,僅僅50萬元的罰款,似乎處罰力度如毛毛雨一般。

不過,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不同於已經發生的“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爲,在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方面,50萬元罰款已經是根據相關法律能給予的最高數額罰款。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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