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5月1日訊(通訊員 楊偉)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意味着單位和個人如存在垃圾分類違法行爲,處罰將更加嚴格。

爲貫徹落實新《條例》,德清縣禹越鎮自4月起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了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和普法活動。

禹越綜合行政執法中隊於5月1日上午8時起,派出執法力量加大鎮轄區主要點位的執法檢查,一共開出了3張因違反《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罰單。

禹越綜合行政執法中隊於5月1日上午8時起,派出執法力量加大鎮轄區主要點位的執法檢查,一共開出了3張因違反《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罰單。

8時33分,執法人員巡查至某生鮮超市時,發現該超市未履行垃圾分類責任,生活垃圾未進行分類投放,將大量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至易腐垃圾桶內,情況嚴重。

9時54分,執法人員巡查至西港工業區某機械製造項目在建工地時,發現該工地未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在4月29日檢查中執法隊員已制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爲通知書》,屬於屢犯未改。

10時46分,執法隊員巡查至禹越鎮九里港某汽車配件在建工地時,發現工地內生活垃圾桶設置不規範,生活垃圾隨意投放,且辦公室內二分類垃圾桶未進行垃圾分類投放,該工地已於4月27日檢查中籤收《責令改正違法行爲通知書》,5月1日檢查未見整改。

3起案件均經執法隊員現場調查取證、勘驗,並制發《詢問通知書》,根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分別對涉案當事人擬處金額200-2000元的處罰。

新《條例》的實施,對於進一步規範生活垃圾管理執法行爲,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具有重要意義。旨在通過立法,進一步強化依法管理,促進垃圾分類工作更快、更好、更普及地落到實處。禹越鎮將以新《條例》的實施爲契機,建立更加有效的垃圾分類執法與管理的聯合機制,抓源頭、重細節、廣普法、嚴執法,引導全鎮村居民養成垃圾分類的良好風尚!

《條例》鏈接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規定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對應的收集容器,不得隨意拋灑、傾倒、堆放或者焚燒。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單位、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單位、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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