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產涉嫌詐騙贓物 浦發銀行濟南分行貸款違規起訴借款人遭駁回

  4月23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裁定書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在辦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貸款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或違規行爲,且該筆貸款的抵押房產爲涉嫌合同詐騙案的贓物,該行起訴借款人索取借款本息和對抵押物優先受償的訴求兩次遭法院裁定駁回。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6月,任某、張某、濟南坤元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簡稱“坤元器械公司”)與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簽訂《個人擔保借款合同》一份,向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借款400萬元用於生產經營。任某、張某以一處位於濟南市長清區長清大道以南鳳凰路以東的不動產進行抵押擔保。2020年5月11日,公安機關決定對坤元器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慧焱和任某涉嫌合同詐騙進行立案偵查。

  爲此,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判令任某、張某、坤元器械公司歸還該行借款本金399.099萬元及利息;判令該行對上述不動產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本案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費用由三被告承擔。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2月21日,公安部門來函通報: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在辦理上述涉案房屋貸款事宜中存在重大過錯或違規行爲,涉案房屋系涉嫌合同詐騙案的贓物,公安部門決定對任某和坤元器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慧焱以涉嫌合同詐騙案進行立案偵查。據此,一審法院裁定駁回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的起訴。

  浦發銀行濟南分行不服一審裁定,提起上訴,該行主張“本案屬於民事經濟糾紛,一審裁定認定事實錯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查明事實,撤銷一審裁定,指令一審法院對本案進行實體審理,維護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的合法權益”。

  對此,二審法院審理認爲,上述涉案借款抵押房產涉嫌合同詐騙,且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的工作人員在辦理涉案貸款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一審法院裁定駁回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的起訴並無不當。4月8日,二審法院據此裁定駁回浦發銀行濟南分行的上訴,維持原裁定,本裁定爲終審裁定。(圖片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案件信息公開)

原標題:抵押房產涉嫌詐騙贓物 浦發銀行濟南分行貸款違規起訴借款人遭駁回

值班主任:李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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