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的求助人是一家小區的業委會成員們。小區因爲停車費漲價問題,引發了持續紛爭。業委會說多數居民通過業委會表決希望漲價,但是手握18套房產的大業主,提出了反對票,而恰恰是這關鍵性的反對票,導致這項表決始終得不到通過。

該小區是90年代建造,別墅42幢,公寓84戶。小區的開發商當年留下了18套房子沒有銷售,差不多佔小區裏將近20%的面積,因此被居民們稱爲大業主,而且開發商名下的物業,基本都出租給他人開公司,當辦公室用。

業委會主任孫先生告訴特勤員,小區業主們希望調整停車費的念頭由來已久。小區裏60%是業主,40%是租用人,自從租客來了以後,兩部三部四部甚至有許多辦公樓進來了,弄得停車的秩序很亂。

不少居民還反映,因爲小區建成已經有20多年了,門禁系統遲遲未能落實,許多公共設施也年久失修。居民希望多收點停車費來改善小區環境。

徵集了業主的意見後,今年1月上海花園一期的小區業委會拿出了新的月租停車收費方案。

今年一月,業主大會對新的停車費方案進行表決。小區111戶居民,投出同意票45張,反對票26張,未參與表決票38張,無效票1張,廢票1張。業委會表示,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未參與表決的票,視爲同意已表決的多數票意見。

現在參與表決的居民中,同意的票數更高,所以棄權的38票,都視爲同意票。這樣一來,同意停車費漲價的票數就達到了83張,超過了小區業主的一半,達到了通過的標準。業委會宣佈,新的停車標準從4月1日開始實行。

然而業委會剛剛宣佈決議通過,大業主福龍公司就提出,決議無效。因爲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有一條:未表決的視爲同意已表決的多數票意見,然而這一條並未明確“多數”是指業主的“投票數”過半還是業主持有的“面積”過半。

大業主開發商認爲:他在小區裏擁有18套房產,而這18套房產分別登記在3張房產證上,所以投票時只能投3張反對票,這直接導致反對票數量大大落後於贊成票。但是,如果按照面積來算,投了45票贊成票的業主,產證面積相加只有不到7500平米;而包括開發商在內投了26票反對票的業主,產證面積相加則超過1萬平方米。由於反對者持有的面積遠遠大於同意者的面積,因此,未表決業主的票應該視爲反對票。這樣算來,反對票就一下子增加到64票,超過了小區的半數,提高停車費的決議就應該視爲未通過。

如今,大業主和部分小區居民的反對,讓停車費的漲價進程暫時擱置,對於居民們的意見,大業主又有什麼說法呢?

業委會表示,停車漲價投票起糾紛後,業主們也希望能和擁有18套房的大業主好好溝通,但對方不僅不肯在停車費的問題上讓步,反而提出小區裏的各項公共設施都是自己名下的。

業委會成員們一下子懵了,如果門衛室的產權屬於大業主,哪天它把門衛室給收了回去,小區就要成“開放式”了,外來車輛更沒法管了。

最終,大業主同意交出門衛室,小區業委會也同意暫時不漲停車費,等業委會、業主、租客充分溝通後,再提出新的收費標準。只是業委會和很多業主擔心,今後小區事務如果大業主在表決中投反對票,是不是意味着他們很多事情都沒法做了?

詳情敬請關注今晚19:15分播出的《法制特勤組》。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施亞娟 吳依娜 實習編輯: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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