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通訊員 張馨月

爲竊取快遞包裹中的奢侈品而不被發現,快遞員居某某燒掉了一車快遞。

5月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獲悉,4月23日,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居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1年3月22日,浦東新區學林路上一輛面包車燃起了熊熊大火。車主居某某獲悉情況後迅速趕到,他稱自己當日早上7時將車停在此處後便離開了,車上裝載着同事梅某某尚未配送的快遞。

滅火後,民警在車上發現了疑似奢侈品的包裝盒,但這些包裝盒都是空的。快遞員梅某某稱,從3月19日起,自己陸續收到了一些A大廈內的貨到付款貨物,配送過程中發現註明的聯繫電話都是空號或者錯誤號碼,無法聯繫到收件人,所以暫存於居某某車上。這些貨物的價值大多從1萬元到10萬元不等,包含卡地亞、歐米伽等奢侈品牌手錶、巴寶莉、古馳等名牌衣物以及購物卡等,有800餘件之多。經鑑定,價值總計880餘萬元。

梅某某爲什麼會將那麼多貴重的貨物放在居某某車上呢?

原來梅某某的這份快遞員工作就是居某某介紹的,居某某以前也是該公司的員工,離職後在做安保工作時認識了梅某某,因爲兩人關係好,梅某某失業後居某某便主動爲她介紹了工作。因爲自己有經驗,居某某還幫梅某某張羅到配送高檔小區聚集的區域,並時刻關注着梅某某的工作情況。

“你送貨量太少了,我再幫你爭取幾條線路,讓你多賺點。”居某某提出。而因包裹增加後,梅某某用自己的電瓶車送貨有些喫力,居某某又主動提供了車,“請我喫兩頓飯就可以了。”居某某表示。於是,3月12日起,兩人開始合作送快遞,由梅某某從站點掃描領取貨物後放於居某某車上,到送貨區域後,居某某在車上休息,梅某某利用電瓶車送貨。

3月22日早9:00,梅某某發現車燒燬了。物流公司規定快遞員對貨品負有保管責任,在配送過程中造成的遺失由快遞員賠償。梅某某十分焦急,居某某卻顯得很淡定。

原來,這場火燒快遞的策劃操縱者就是居某某,他虛構收貨人身份及地址,以貨到付款額方式購買了上述名貴商品。在梅某某無法把快遞及時送出後,表示自己車上有監控可以放心儲存。然後趁着梅某某送快遞之際,把名貴商品從外包裝取出藏匿於綠化帶。由於這些快遞價值太高,居某某擔心全部拿走的話不好和快遞站交代,於是策劃了這場火災。

居某某有車輛維修技師證,並在汽修店工作過近5年。他在購買名貴商品時,同時下單了酒精、餐巾紙和打火石,然後自搭線路到車後座,點燃酒精引起火災。“可能是車子後座的快遞自燃。”面對公安機關的詢問,居某某大言不慚道。

然而,在種種證據面前,居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浦東新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爲:居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假到貨付款方式網絡購物,騙取大量貴重物品,又以意外燒燬報損手段,非法佔有大量貴重貨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詐騙罪。故該院於4月23日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本期資深編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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