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控問題頻發 洛陽銀行十年IPO難過輔導期

來源:經濟參考報

違規發放貸款、掩蓋不良貸款、添改擔保合同……一直謀求IPO的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洛陽銀行”)內控問題頻發,如今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再度引發關注。《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調查獲悉,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在一項借貸業務中,涉嫌塗改、增加擔保合同中的放貸數額1000萬元,被擔保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認定了上述添改行爲,避免相關方利益受損。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伍治良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洛陽銀行的篡改行爲已涉嫌刑事犯罪。洛陽銀行股權結構不穩定、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違規行爲不斷曝光,公司內控、風控機制形同虛設,這使得其IPO之路頗爲漫長,未來能否成功上市也存在較大變數。”

再曝擔保合同糾紛

洛陽銀行成立於1997年,至2020年底,下轄10家分行、1家營業部、1家專營機構(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153家支行(包括41家異地支行、43家社區支行)。而隨着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曝光,洛陽銀行的內控問題再度引人關注。

中國裁判文書網2月8日披露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5月29日,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向河南億商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億商商貿”)發放兩筆500萬元、共計1000萬元貸款,期限一年。河南商人高錠等人分別與該行簽訂了個人擔保合同。

簽訂合同時,洛陽銀行鄭州分行要求在兩套空白合同(每套一式兩份)上簽字並按手印,其他內容由該行統一填寫。2016年5月底貸款到期,億商商貿未能按期償還,至2016年12月尚有本息8122248.86元無法償還。於是,億商商貿採取借新還舊方式重新向該行申請新的貸款。洛陽銀行鄭州分行隨後向億商商貿發放等額新貸款,同時收回了全部放款,用於償還老貸款本息。至此,2015年5月29日發放的貸款全部還清。

高錠在法庭上辯稱,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在向億商商貿發放新貸款前,要求他續簽1000萬元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被拒絕。但最終仍同意擔保300萬元,並在一份《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上簽字。2017年10月份,新貸款期限到期,億商商貿沒有履行合同,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向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起訴,並於2018年2月追加高錠爲被告。高錠當時發現,其擔保金額變成了1300萬元,遂向法院申請字跡鑑定,洛陽銀行則主動撤訴。而後,洛陽銀行再次起訴,但面對高的字跡鑑定申請,又一次主動撤訴。

合同中的擔保金額到底是300萬元,還是1300萬元?這是雙方爭執的焦點之一。

2021年1月12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鄭州中院”)委託廣東明鑑文書司法鑑定所出具的鑑定結果顯示,合同中“壹仟”系添改形成。2月8日,鄭州中院民事判決書(2020)豫01民終13422號認定,“壹仟”系添改而成。對此,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犯罪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洛陽銀行上述添改行爲已涉及刑事犯罪,其風控已形同虛設。他介紹,“洛陽銀行讓客戶簽訂空白擔保合同,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其在信貸審批環節也存在嚴重漏洞,銀行在簽署大標的額的貸款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時,必須要和擔保人本人見面,並覈實身份證原件,全程須錄音、錄像。”伍治良對此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洛陽銀行相關人士回應《經濟參考報》記者稱,法院已對該案作出判決,根據民事判決書判定,高錠需對300萬元借款本金及對應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頻遭監管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違規行爲外,洛陽銀行還頻遭監管部門處罰。《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發現,2018年,洛陽銀行及相關負責人因違規、違紀,被河南多地銀保監局處罰13次,總計罰款627萬元,其中單次被處罰金額最高爲200萬元。來自洛陽銀行2016年-2020年度報告顯示,其當期不良貸款率分別爲1.52%、1.57%、2.78%、2.08%、1.82%,其中2018年爲最高。但其在2019年、2020年年報中稱,報告期內能夠不斷完善內部運行機制,積極應對各類風險,未發現公司內控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內控制度執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事實上,洛陽銀行仍涉及平移貸款掩蓋真實不良、掩蓋不良貸款、虛增存貸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事實。“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違規經營,管理混亂,內控、風控機制形同虛設。”伍治良直言。河南多名銀行界人士亦介紹,諸多違規、違法案例中,洛陽銀行被騙貸1.26億元事件,可直接印證其上述境況。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14年7月至12月期間,艾友澤等人以河南哈迪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下稱“哈迪公司”)與洛陽銀行簽訂綜合授信合同和出口商業發票貼現協議及最高額保證、抵押合同,申請出口押匯項目貸款授信1.5億元。期間,哈迪公司向洛陽銀行提供了僞造的虛假合同、報關材料、財務報表等,後者將1.26億元貸款,發放至哈迪公司貸款賬戶。2019年和2020年,河南各級法院對該案做出了系列判決。法院查明,哈迪公司是2012年7月份左右由艾友澤出資2萬元,通過代辦公司的中介所收購。

與洛陽銀行“高舉輕放”的自評不同,2019年8月16日,洛陽市委第三巡察組向洛陽銀行黨委反饋巡察情況。巡察組指出,洛陽銀行制度建設滯後,日常管理粗放,存在廉政風險,違規違紀問題多發,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2021年1月,洛陽銀行《關於延伸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予以回覆稱,上述問題“整改已完成”。

IPO十年未果

種種問題之下,洛陽銀行IPO進程也頗受影響。4月12日,河南證監局披露的“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之輔導工作報告(第五十三期)”(下稱“《輔導報告》”)顯示,中信證券於2011年10月24日與洛陽銀行簽署上市輔導協議,至今已輔導了53期。

《輔導報告》顯示,洛陽銀行目前仍存在少量自有物業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和/或土地使用權證,少量租賃物業存在租賃合同未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等瑕疵。這也成爲洛陽銀行下一階段IPO輔導工作的重點。

此外,《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洛陽銀行股權結構也在完善之中。北京產權交易所4月7日披露的信息顯示,一拖(洛陽)柴油機有限公司(下稱“一拖洛陽”)擬轉讓所持洛陽銀行4.06%股權,披露起止日期爲2021年4月7日至10月3日。洛陽銀行2020年年報介紹,其最大十名股東分別爲洛陽市財政局、河南省兆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吳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吳中集團”)、河南嘉達棉業有限公司(下稱“嘉達棉業”)、中原信託有限公司(下稱“中原信託”)、河南正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拖洛陽、洛陽市市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海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其中,洛陽市財政局持股17.12%,爲第一大股東;一拖洛陽持股4.06%,位列第七大股東。

與此同時,4月6日,一拖股份披露擬轉讓其所持洛銀金融租賃公司(下稱“洛銀金融”)6.875%股權。前者爲一拖洛陽控股公司,隸屬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一拖”)。天眼查信息顯示,洛陽銀行是洛銀金融第一大股東,持股57.5%。許浩對此分析認爲,洛陽銀行遭央企“清倉式”股權轉讓。

而在4月20日,一份鄭州中院執行裁定書裁定,河南天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鷹集團”)持有的洛陽銀行16484萬股股權,將以3.85億元作爲變賣起拍價進行了變賣。

天鷹集團該筆股權變賣,源於與中原信託發生借款合同糾紛,並敗訴。訴訟保全過程中,鄭州中院保全查封上述股權,並進行了評估拍賣,評估價格總計5.038億元。《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該筆股權在評估價格的基礎上確定了起拍價,經過兩次拍賣,分別爲4.53億元、3.85億元,但均流拍。而此番變賣,是以二拍的流拍價作爲變賣起拍價。

在多名業界人士看來,由於種種違規行爲,洛陽銀行並未獲得資本市場的“好感”。

洛陽銀行2020年度報告顯示,公司主要股東和最大十名股東中,共5名股東因質押股份超過其持有股份的50%已被依法限制表決權,質押股份佔公司股份總額的20.62%。這其中包括吳中集團,而嘉達棉業所質押股權已被凍結。

截至2020年末,公司資產總額2759.35億元;期內營業收入75.27億元,淨利潤19.51億元;不良貸款率1.82%,資本充足率14.10%,槓桿率7.14%。伍治良介紹,根據洛陽銀行2019年、2020年公開財務數據,其經營業績與資產質量同步向好。但他坦言,由於外部受中小銀行上市競爭激烈、上市政策鬆緊及疫情等因素影響,內部受股權結構不穩定、股權質押率過高、股權被拍賣、資產產權不清晰等影響,洛陽銀行上市之路仍充滿變數。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國共有24家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處於IPO輔導階段。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