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社會發生過許多令人心碎、難過的案件,在法律層面上,雖然在當時無法給予加害者更加精準、強烈的懲罰,但也催生了相關法案,只爲了別再讓類似情況發生,留下令人遺憾的結局;或是爲了修正一些不公不義的事情,而爲此進行修法。

而小編也盤點了近年來,韓國因爲某些事件而催生的立法或法條修改,一起看看哪一個部分是你印象最深刻的吧。


自殺身亡的具荷拉遺有大筆遺產,但在她離世後,多年以來不聞不問的母親突然出現,並要求繼承女兒具荷拉的遺產。這件事震驚全南韓,也造成了輿論沸騰,與具荷拉相當親密的親生哥哥也多次在媒體前批評,爲何法律能允許20多年來,未善盡撫養責任的母親繼承子女遺產?並試圖推動相關法案。

《具荷拉法》在上一期國會議員議案中雖然擱淺,無法順利進行,但在2021年04月27日,由總統主持國務審議中的「健康家庭基本計劃」已有明確定論,表示疏於履行撫養子女等義務的父母,應從繼承順位中剔除,可視爲相關法案通過。

雖然對已經離開的具荷拉來說,並無法適用這項新法,但《具荷拉法》的催生,無疑是爲了再有類似令人心碎的事情發生。


2018年,現役軍人尹昌浩( 音譯)在釜山海雲臺一帶,被酒醉的駕駛高速撞上,當場身亡,尹昌浩的朋友上傳青瓦臺請願,要求修改、重罰酒駕,並於短短几日超過40萬人聯署,促成了對當時現有酒駕罰則的修改,而這項修改法案,也被稱爲《尹昌浩法》。

原則上,韓國目前現有的酒駕刑責,主要多着墨在行政責任上(民法與吊銷駕照的部份)。

而在《尹昌浩法》通過後,強化了酒後駕駛的處罰標準。若造成他人受傷,也會透過「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規定,處以1年以上15年以下的徒刑,罰款也增加至3,000萬韓元;若發生死亡事故,將處3年以上,最高至無期徒刑的刑罰。


2019年09月11日,忠南地區發生了一起死亡車禍,9歲的金民植穿越校門前的斑馬線時,被行經車輛高速撞上而死亡。

後來,超過40萬人民上青瓦臺請願,表示希望通過兒童生命安全保安的相關法案。韓國總統文在寅也承諾,將更加維護兒童的安全發展,並促成了修法,稱爲《民植法》,並在2020年03月25日,規定在兒童保護區域(如校園周邊)需裝置相關通行號誌、監視器等安全措施,並加強肇事者的相關罰則。

其中,在指定區域的交通事故若導致兒童死傷,將會將判處3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的刑期。


許多人追Kpop時,都知道所謂的「7年魔咒」,這也是近年來,韓國偶像組合在經過多年的活動,最令粉絲感到緊張的一個環節。不過大家知道嗎?爲何藝人跟經紀公司簽署的合約大部分都是7年呢?

其實這和2010年那時,Kpop產業興起的時代背景有關:當初藝人與練習生,和公司簽署的合約動輒就是8年、10年起跳。在藝人活動久後,收入條件增加,可能會對當初的合約條件不滿意,但萬一簽署的是10年或更長的合約,基本上都還沒到一半,要怎麼重新調整呢?因此纔會有當年許多二代男團團員出走、與東家對簿公堂的新聞。

後來,韓國通過相關法案,不只經紀公司簽署的合約,一般代理、品牌與相關年限簽署,最長都以7年爲限,因此這也成爲許多人所說的「7年魔咒」的由來。


韓國藝人雪莉在2019年,被發現自殺身亡,而根據生前跡象種種,都不難看出雪莉長期以來,都在努力承受社會大衆對她毫不留情的攻擊與惡評,她也在最後一刻,用最令人心碎的方式讓自己獲得解脫。

雪莉自殺過後,韓國社會開始針對「網絡惡評」進行討論,大衆也開始呼籲,網絡留言需全面實名制,讓藝人在遭受攻擊後,可以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讓那些捏造的惡評獲得懲罰。而政府也針對此事進行討論,希望《雪莉法》能就此催生。

不過,很可惜的是《雪莉法》至今仍未有下落。但Naver、Daum等入口引擎網站,也宣佈取消韓國藝人新聞的留言功能,而Naver也在2021年02月底,正式廢除已存在長達16年的「熱搜詞功能」。


2020年10月,因「外力損傷」而死亡的鄭仁( 音譯)當時僅1歲多。搶救時,醫生髮現鄭仁的鎖骨、肋骨、雙手、腿部都有骨折,但最終造成鄭仁的死因,是多處臟器破裂、損傷,腹腔內部也有嚴重出血。驗屍報告更指出,鄭仁的胰臟已完全斷裂。

這起案件透過SBS節目揭發後,引發全韓國關注。政治人物、司法機關、國會更大動作進行立場發表與修法,催生了《鄭仁法》。社會大衆、韓星更在SNS公開發文,向未能平安長大的鄭仁致歉(

《鄭仁法》是從現有的兒少法進行修改,兒童有受虐嫌疑,負責調查的公務人員的權限將擴大,另外,也可以在「涉嫌虐待(仍未定案)」的情況下,強制將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隔離開來,以確保受虐兒童的安全。


震驚全韓國的N號房事件,則是透過SNS私訊青少年,誘導對方給予個人資料、裸露照片,待上鉤後,便會以此威脅對方進行下一步指示。這類性剝削產物、影片、個人資料等,在telegram上販賣,受害者不勝其數,也成爲他們一輩子難以癒合的傷口。

在主犯落網後,韓國國會火速針對N號房相關事件進行修法,希望能透過法案的修正,遏止這類歪風。

被稱爲《N號房防治法》的修正案中,製作、散播、持有、購買、觀看相關影片,罰金與刑期將會提高;而合意性交的年紀,也從13歲提高至16歲,另外,強姦、猥褻等公訴時效也全面撤除。


韓國優秀男性運動、音樂選手,若獲得政府承認的世界大賽殊榮,可依規定免除兵役義務,避免兩年軍旅生涯,會使其專業表現造成空白期,影響日後發展。不過,隨着時代改變,許多人開始討論那些揚名世界,站上崇高位置的演藝人員、電競選手,究竟算不算韓國之光?該不該免除兵役?

韓國議員三番兩次針對屢獲世界關注的BTS,在兵役問題上進行討論。部分人士持有「藝人當兵的兩年空白期,跟奧運金牌選手兩年無法練習的時間一樣寶貴」,但也有部分人士認爲「不該爲此解套」。

而韓國國防委員會也在2020年11月20日召開會議,表決通過兵役法修改案,其內容爲「對大衆文化藝術領域的優秀者,或於提高國家地位、品格方面,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可以推遲、延期軍隊徵招(至30歲)」,社會輿論則認爲這項法案是替BTS進行解套。


Kpop歌手出道年齡有下降的趨勢,爲了因應此現象,除了《青少年勞動基準法》的「10點下班」以外,政府也制定了新的改善方案,來保障護未成年藝人。

過去,晚上10點之後所有的直播放送、錄像現場都不得出現未成年藝人,這是爲了保護青少年的身心發展而推出的法律,因此在《Produce 48》中,C位出道的張員瑛即使拿下第一,在晚上10點後也不得出現在舞臺上。

先前,韓國文化體育和觀光及其他相關部門,向政府事務評估委員會報告了「未成年藝人權益保護的改善方案」,將依照志願生、進入公司及簽約、出道以及活動等等,三個不同階段來設計改善方案,曾爲未成年藝人主要出道途徑的「內部消息」試鏡將終止,試鏡情報與過程,預計將會更加透明化,稱爲《未成年藝人保護法》。


2009年,東方神起與SM經紀公司打合約,其中5人有3人離開SM娛樂,另組男團JYJ,但卻遭到SM與其交好的電視臺連手封殺,長達數年的時間,無法上特定節目、廣播電臺進行表演與宣傳,這件事情不管是對JYJ還是東方神起的粉絲來說,都是心中永遠的痛。

沒有任何理由,就被電視臺聯合封殺的JYJ,當年跑遍各大表演會場,或主動與SM表示和解,卻仍未見解除封殺之勢。

在2015年,韓國廣播通訊委員會也表示,大型企業禁止以報復形式禁止他人演出節目,而節目製作,也禁止以非關之理由禁止藝人演出,稱爲《JYJ法》。這項法案出現後,也使得經紀公司、電視臺、藝人之間的關係,正式變成檯面下的各自臆測。

以上這些法案的通過與修改,不知道哪個事件讓大家印象最深刻呢?也可以留言跟小編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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