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爲“老賴”購買高鐵票,一黃牛被判拘役4個月、罰款1萬

“上海寶山法院”微信公號5月7日消息,此前,爲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爲,切實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已對參與過購買“黃牛”高鐵票的這些被執行人採取了司法拘留等懲戒措施,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還於2021年2月開展“織網行動——懲老賴打黃牛堵漏洞建機制”專項執行活動。

7日上午,上海寶山法院依法對其中的一名“黃牛”被告人董某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董某犯倒賣車票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查,2020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董某在經營票務期間,爲牟取非法利益,夥同位於上海市寶山區的飛飛票務公司經營人師某、孟某等人(均另案處理),爲被法院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人員購買G字頭動車組列車座位及列車軟臥艙位,並從中倒賣牟利。經查證,被告人董某倒賣的火車票票面數額共計人民幣5,721.5元。

庭審中,被告人董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且認罪認罰。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董某夥同他人倒賣車票,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倒賣車票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董某自動投案且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董某犯倒賣車票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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