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袁瑋)父母不和撫養費產生糾紛,一方擔心另一方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支付一方又擔心撫養費得不到監管怎麼辦?今天,徐彙區檢察院會同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在全市率先簽訂《關於設立撫養費提存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四方委託徐匯公證處,開立並運作未成年人撫養費監管對應賬戶,將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撫養費提存至賬戶,定期分批向被撫養人支付。

圖說:通氣會現場。袁瑋 攝(下同)

2013年,陳某與盧某相識後同居,並在3年後生下一個女兒。但隨着時間流逝,陳某與盧某的感情不和,2018年,兩人協議分手。嗣後,盧某卻始終未支付女兒的撫養費,陳某遂起訴至徐彙區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盧某於2021年3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2021年至2027年期間孩子撫養費70萬元,並自2028年起至2037年止每年7月1日支付當年孩子撫養費10萬元。然而,對於此協議如何執行,雙方產生了不同的擔憂。陳某擔心盧某不能按期足額給付“2028年至2037年期間之撫養費”,所以希望盧某能夠一次性支付10年撫養費,盧某則擔心一次性支付10年撫養費不能專款專用。爲此,陳某向檢察機關反映請求幫助。徐彙區檢察院收到陳某請求後,積極與徐彙區法院、徐匯公證處取得聯繫,在多方溝通下,陳某與盧某最終同意採用提存公證的方式,將應付的撫養費提存至公證處指定賬戶,由公證處按期發放撫養費,並由徐彙區檢察院對相應的提存賬戶予以監管。

圖說:會議現場

近年來,撫養費糾紛因家屬互不信任、判決執行困難、資金缺乏有效監管、司法保護困難等難題,常常成爲法律糾紛困境,陳某與盧某對撫養費執行的擔憂也在諸多父母中普遍存在。爲更加妥善解決未成年人撫養費監管問題,統籌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社會保護,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徐彙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四方委託徐匯公證處,根據法院案件生效法律文書,開立並運作未成年人撫養費監管對應賬戶,將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撫養費提存至賬戶,定期分批向被撫養人支付。賬戶內錢款僅用於支付被撫養人在生活、學習、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

該賬戶由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四方按照各自職能,共同監管。徐匯公證處需每年定期向四方公開撫養費賬戶資金收支情況,四方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對涉及未成年人的相關信息也應予以保密。同時,各方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交流、反饋發現的問題,通過開展聯席會議等方式通報研究、調整完善。

據悉,此方案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我要爆料 聯繫電話:021-22899999新民網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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