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醫學專業人士閱讀參考

隨着生活方式、生活環境的改變以及檢測手段的提高,近年來,甲狀腺疾病呈增長迅猛態勢。相對於甲亢,人們對甲減的瞭解似乎更少,下面,筆者就跟你聊聊關於特殊人羣甲減的那些事。

妊娠期甲減與普通人甲減的控制標準一樣嗎?

普通人羣血清促甲狀腺激素(TSH)的正常範圍是0.3~5.0 mIU/L。妊娠期間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TSH參考範圍與普通人羣不同。

目前尚無妊娠期特異性的TSH參考範圍,但國內外一致的觀點是在妊娠早期(妊娠12周前)TSH參考範圍應低於非妊娠人羣20%~30%。美國甲狀腺協會(ATA)推薦TSH 2.5 mIU/L作爲妊娠早期TSH的上限,超過2.5mU/L即可診斷爲“妊娠期甲減”。
妊娠期甲減的治療目標是妊娠早期血清TSH 水平<2.5 mIU/L,妊娠中期和晚期<3.0 mIU/L,FT4保持在非孕婦正常範圍的上1/3水平。

孕產婦甲減能否服用甲狀腺素?

儘管甲減婦女廣泛使用左甲狀腺素(L-T4),但無任何證據表明本品會對胎兒產生危害。
就安全性而言,L-T4在美國FDA藥品安全等級中屬於安全性最高的A級,即便是在服用較大劑量L-T4治療的情況下,哺乳時分泌到乳液中的甲狀腺激素的量也不足以導致嬰兒發生甲狀腺功能亢進或TSH分泌被抑制,因此,妊娠期及哺乳期的甲減患者也可以放心服用L-T4。

“亞臨牀甲減”需要治療嗎?

“亞臨牀甲減”是指血清甲狀腺激素(T4、T3、FT4、FT3)水平正常而TSH升高的情況,它是介於正常和甲減之間的一種過渡狀態,如果不加干預,每年大約有5%~15%的“亞臨牀甲減”發展爲“臨牀甲減”。
現有大量證據表明:“亞臨牀甲減”與高脂血症、心腦血管疾病、受孕幾率、孕產期安全及後代智力異常等均有一定關係。
1. 首先,甲狀腺素(L-T4)治療能有效地預防甲減的發生;
2. 治療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亞臨牀甲減的症狀,如疲乏、嗜睡、畏寒、抑鬱、記憶力下降等等;
3. 最後,甲狀腺素治療對卵巢排卵功能減退和不育症的治療有幫助。
但是,也應當注意,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有可能會增加患者房顫及絕經後女性骨量減少的風險。
總之,亞臨牀甲減是否需要治療,一定要根據每個患者的具體情況,權衡利弊,區別對待。目前公認以下亞臨牀甲減患者需要治療:
① TSH>10 mIU/L;
② 合併甲狀腺腫;
③ 膽固醇顯著升高;
④ 準備懷孕或處於妊娠期的女性。
而對於亞臨牀甲減伴冠心病患者不主張進行替代治療。

所有甲減患者初始替代劑量及調整都一樣嗎?

甲減替代治療方案應當個體化,起始劑量大小應根據患者年齡大小、有無合併症以及病情嚴重程度等情況,因人而異。
1. 年輕、無心血管及其他疾病的輕至中度甲減患者,開始即可給予完全替代劑量,即0.5~1.3 μg/kg標準體重。
2. 老年人,尤其是伴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一定要從從小劑量開始,起始量每天12.5~50 μg。緩慢增加劑量,每2~4周增量一次,每次增加25~50 μg(甚至是 12.5 μg),直至全身症狀消失、甲狀腺功能(TSH和FT4)恢復正常,並以此作爲維持量長期服用。
如果初始替代劑量過大,增量過快,可使代謝率突然升高,加重心臟負擔,容易誘發心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一般說來,足量替代治療6周後血遊離T4恢復正常,血TSH需要較長時間,大約3個月。
3. 妊娠期甲減,只要患者自身狀況允許,就應採取一步到位的補充治療,以使患者血清TSH 水平儘快達標,以避免甲減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4. 黏液性水腫昏迷者、合併急性感染或其他嚴重疾病的甲減患者需要迅速糾正甲狀腺功能,一般成人可以單次靜脈內給予左甲狀腺素鈉300~500 μg,可在24 h內使血中T4升至正常水平。第2天用100 μg,第3天以後每天給予50 μg,直至病情好轉減爲維持劑量。
5. 接受大劑量甲狀腺激素的患者代謝速率急速增加,可能會導致垂體-腎上腺皮質負擔過重,可用氫化可的松5 mg/h靜脈輸注,以防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或危象的發生。

凡是甲減患者,皆須多喫含碘食物嗎?

首先需要強調一點:不是所有“甲減”都與缺碘有關。甲減病人是否需要補碘關鍵要看導致甲減的原因。只有因單純缺碘引起的甲減,才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適當補碘。
事實上,臨牀大多數“甲減”是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即“橋本氏病”)所致,其病因是自身免疫紊亂,這時,非但不宜喫海帶、紫菜、海苔等高碘食物,反而要適當控制日常生活中碘的攝入量。

這是因爲高碘飲食會激活甲狀腺的自身免疫機制,破壞甲狀腺組織,誘發並加重甲狀腺炎,導致患者甲狀腺功能進一步降低。當然,也沒必要禁碘,正常進食便可。總之,平常我們所喫的加碘鹽已經合適,不用再額外攝入碘。

甲減糾正以後便可以停藥嗎?

導致甲減的病因很多,如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甲狀腺手術或放療後、抗甲狀腺藥物服用過量、碘缺乏、亞急性甲狀腺炎等等。


其中,大多數甲減(如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甲狀腺手術或放療後)都是永久性的,需要終身服藥。只有少部分甲減(如亞急性甲狀腺炎、藥源性甲減或碘缺乏甲減)是暫時性,可經治療後痊癒,而無需終身服藥。

許多患者將終身服藥看成了一種負擔,其實大可不必。“甲減”表明體內甲狀腺激素不足,替代治療的目的就是補充身體缺少的甲狀腺激素。

一般服用幾周後甲狀腺功能便可基本恢復到正常水平,但如果隨意停藥,原來消失的症狀(如怕冷、少汗、乏力、嗜睡、精神不振等)可在1~3個月內再次出現。尤其在懷孕期間,此時母親對甲狀腺素的需求增加,若補充不足,會影響胎兒生長發育。

“原發性甲減”和“垂體性甲減”的治療及控制指標有何不同?

“原發性甲減”的治療就是單純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控制目標是:TSH、TT4、 FT4值達到並維持在正常範圍內,患者症狀和體徵消失,“垂體性甲減”患者,如果存在腎上腺皮質功能減低,必須首先補充糖皮質激素,待腎上腺皮質功能恢復正常後再啓動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否則,很容易誘發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危象。

此外,“垂體性甲減”不能把TSH作爲治療觀察目標,只要求血清TT4、FT4達到正常範圍,患者症狀和體徵消失即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