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年過八旬腿腳不便,其它當事人也不能熟練使用手機,但原被告雙方均有調解意向。面對這樣的當事人,近日,懷柔法院法官助理與調解員驅車前往渤海鎮洞臺村,就一起繼承案件開展上門調解工作。

原告父母在渤海鎮某村擁有2處宅院,2019年10月,原告父親去世,房屋繼承事宜一直擱置。今年4月,原告以繼承糾紛爲由將母親及另外三名兄弟姐妹起訴至懷柔法院。原告表示,雖然兄弟姐妹間有些爭議,但可以協商,希望法官幫忙做做工作。

鑑於雙方均有調解意向,立案庭法官委派法院特邀調解員先行訴前調解。

經過調解員多次背對背溝通,雙方當事人初步達成調解意向,並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然而,出具調解書就需要當事人坐在一起“面對面”進行。但原告卻有些爲難。

原告稱,母親已經年過八旬,行動不便,到現場進行調解非常困難。同時,其他兄弟姐妹年紀也不小了,無法熟練操作智能手機,在線“雲調解”恐怕也不能順利進行。

考慮到當事人的特殊情況,近日,法官助理與調解員驅車20餘公里,前往渤海鎮某村爲當事人上門開展調解工作。

經過2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就房屋繼承問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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