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最大的假話:“上二斤牛肉”,原來我們被騙了這麼多年

“大塊喫肉,大碗飲酒”,一直是《水滸傳》描繪的各位好漢嚮往的生活方式。這其中,想必牛肉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比武松景陽岡打虎之前喫了幾斤牛肉,劫刑場石秀跳樓之前喫的是大盤牛肉,石碣村吳用邀請阮氏三雄口吻喫了10斤牛肉……簡樸統計下,《水滸傳》全書描述喫牛肉的情景多達四十多處。


那麼,《水滸傳》中的牛肉飲食,描述的是否是宋代飲食的真實情況。流行觀點以爲,水滸好漢喫牛肉,要的就是這個大塊的利落和豪邁。

但題目是,水滸好漢們真的是喫牛肉的嗎?明朝成書的聞名世情小說《金瓶梅》直接承接了《水滸傳》中武松的部門故事,但是這部小說裏就沒有一處是寫西門慶等人喫牛肉的。這是怎麼回事?


《水滸傳》的前世

衆所周知,元末明初誕生的《水滸傳》,是集合了宋元時期關於水泊梁山的各種話本和戲劇的大成,並重新整合了故事結構併發揚光大的。

元雜劇有兩部是跟黑旋風李逵有關的,向來被人稱爲“黑旋風雙璧”,一部叫《黑旋風雙獻功》,這部戲裏面,黑旋風李逵喫的是“罐子羊肉泡飯”。另一部叫《李逵負荊》,裏面冒充梁山好漢的宋剛等人說的是,“趕二三十個肥羊,抬四五十擔好酒”送人。元雜劇裏面涉及魯智深的幾部主角喫的也是羊肉。

也就是說,文學作品裏面的梁山好漢起初是喫羊肉的。那爲什麼施耐庵等人在創作《水滸傳》的時候,要改成喫牛肉呢?


耕牛殺不得

宋代對耕牛宰殺有嚴格的限制,由於這時候宋朝境內的牛大部分是耕牛,是當時中原王朝最重要的農耕工具,相當於拖拉機,這種重要生產工具少了條腿,官府都是要過問的。

實在不唯宋朝,在整個以農耕爲主要生產方式的古代,牛都是作爲一種不可或缺的生產工具而受法律保護的。早在秦朝,就有法律劃定“盜馬者死,盜牛者加"。馬是軍事物資,而牛是生產資料,在崇尚“耕戰”的古代,牛馬乃國之根本。

漢代的《風俗通》稱:“牛乃耕農之本,國家之爲強弱也。”

《三國志·陳矯傳》記載,曲阜農夫殺牛祭祖爲父求平安,結果被縣令判了死罪,太守陳矯卻以爲此人是孝子,上表求法外赦免。


《梁書·傅昭傳》記載,傅昭兒媳偷偷爲公公做了一頓牛肉,而謹嚴遵法的傅昭卻斥之,“食之則犯法,告之則不可,取而埋之。”

到了唐代,《唐律疏儀》更是明確了對宰殺耕牛的處罰——殺自家牛者也要判一年徒刑。宋代對殺牛者處罰更爲嚴格,殺牛者要處徒刑兩年,甚至要刺配充軍。

要知道,在《水滸傳》中武松、林沖、宋江等英雄手中,都是有人命案才被刺配充軍的。而根據《宋史·刑法志》記載,國家大赦劃定:只有殺人放火和宰殺耕牛者不在赦除。可見在宋代,牛肉不是那麼好“喫”的。


“造反纔會大喫牛肉”

小說中類似“上二斤牛肉”的說法,卻是假話,是施耐庵的夸姣想象和藝術加工,但也有着特殊的用意。

既然梁山好漢要造反,飲食上當然要大喫朝廷禁止的牛肉,藉此表現梁山好漢們輕蔑王法的英雄氣概。

在《水滸傳》中,這一點表現得非常明顯。合法經營的店一般經營豬肉或者其他的一些肉,但不經營牛肉。

魯智深拳打鎮關西,鄭屠當時開的那個店,也只是掛三五片豬肉。江州潯陽樓沒有牛肉只有羊肉。賣牛肉的多半是黑店。母大蟲顧大嫂的酒店公開弔掛牛肉;無法無天的母夜叉孫二孃,更是公開標榜:“我家饅頭,餡料是黃牛的”。


有趣的是,《三國演義》裏面提到的斬馬屠牛也不少,跟《水滸傳》相稱。

這一方面是因爲犒賞三軍的情節比較多,另一方面它也是在講戰亂時期的英雄聚義,需要用喫牛肉來表現無所畏懼的氣概,所以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時候,便宰白馬、烏牛祭天地。

《西遊記》中只講過一次殺牛宰馬,就是在孫悟空得了如意金箍棒之後,結交牛魔王等七弟兄時,大擺宴席。這是預備跟玉皇大帝造反了,所以要喫牛肉。儘管請的客人裏面有牛魔王,但爲了革命,牛肉仍是得喫。


小說老是不能脫離自己的時代背景,從小說中讀歷史,你會發現許多奇妙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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