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走的好好的,突然從天上掉下來一口鍋。這一幕發生在5月5日早上9時許的杭州市上城區鳳凰中心附近。更讓人氣憤的是,事發時有兩位老太太正好從道路上經過,鍋就落在距離她們不足3米處,所幸沒有被砸到。

2021年5月5日早上9時許,上城區某酒店經理王先生正在酒店門口檢查,突然“砰”的一聲在身邊響起,就像有東西爆炸了一樣,緊接着兩個老太太喊了一聲“哎呦”,他連忙跑出去看,就見到酒店外側小道上躺着一隻鐵鍋,還在地上打轉,看看距離估計是酒店樓上扔下來的,他連忙報警。

南星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分派民警景曉趕赴現場。民警先是向報警人調取了酒店周邊監控,但由於高度限制,只能看到鍋在半空中掉下的畫面。但出警民警並不氣餒,轉變思路,決定採用最原始方法逐層查找。

一層一層一間一間,只要登記有人居住民警必定要敲開門問個究竟。終於,在敲酒店16層某個房間時,民警聽見對話聲卻無人開門,於是他嘗試推門,發現門並未關嚴實。入內後看到房間內一片狼藉,兩個小年輕坐在臥室內,一聽民警來意,表情都有些驚慌,細心的民警便有了判斷。

經過仔細詢問,女子承認了自己從所住房間窗口把鐵鍋扔下去的事實,民警隨即將其帶回所內審查。

經過女子交代,自己姓羅(22歲,廣西人),目前和男友長租在這家酒店內。當天早上自己和男友因感情問題產生爭執,自己摔了兩個碗後仍不解氣,於是將男友新買的鍋從窗口扔了出去。

當問及羅某某是否明白“高樓拋物是違法行爲”的時候,羅某某茫然的說,自己一直以爲窗戶外面是草坪,掉在草坪上沒什麼關係,隨後她也表示自己不知道高空拋物是違法。

民警緊急開啓普法知識課堂,經過普法教育,羅某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她對自己的行爲使過路羣衆受到驚嚇一事表示歉意。民警在走訪中瞭解到,羅某某拋物的那條小路是周邊小區幼兒玩耍的地方,所幸她拋物時間還早,如果在孩子們活動時間拋物,後果不堪設想。

目前,該女子已被上城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高空拋物罪是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規定的新罪名,該罪名作爲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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