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檢察機關開展“我做的羣衆最滿意的一件事”主題實踐活動中,高新區檢察院結合自身工作,於近日組織8名相對不起訴案件的被不起訴人作爲志願者前往市體育場,爲高新區小學春季運動會開展護航護“未”公益活動。

檢察官和參加活動的志願者準時來到體育場北門外。正值交通高峯,社會車輛和送孩子的家長車輛在體育場大門外擁堵在一起,一度形成混亂局面。參加運動會的孩子們進體育場大門需要穿越一條大街以及很多車輛間隙,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經校方安排,通過簡單培訓,大家着裝上崗,一部分人協助交警疏導車流,另一部分人護送孩子們穿越馬路到達安全地點。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疏導,順利完成了孩子們的入場行動。他們的行爲得到了學校老師和家長們的稱讚。

對相對不起訴案被不起訴人一體化普法教育已經成爲高新區檢察院的長效機制,逐步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信息化普法平臺、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納入普法教育工作之中。經過此次公益活動,大家深深體會到道德良知和遵紀守法的重要性。

“今天過的很有意義,能夠爲羣衆爲他人做一件好事,自己的思想也得到了一次昇華”。被不起訴人小甄參加這次公益活動深有體會,經過檢察官的後續普法教育,自己一定要認真吸取教訓,積極改正錯誤,以積極的態度幫助他人,回饋社會,以一個合格的、優秀的守法公民迴歸社會。

供稿|高新區檢察院  趙衛

編輯|付鵬豔

校對|崔仕晨

【來源:保定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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