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朱雷 實習生 陸靜瑤

微博網友@55本人 被曝用疑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極危物種玳瑁海龜標本當Switch充電座。

豆瓣網友爆料一微博用戶曬出玳瑁標本,目前該微博已刪除。

中國漁業協會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卓誠5月6日引用@55本人 的截圖在微博評論稱,“是玳瑁標本沒錯”。他表示,如果不是明知海龜故意購買或者存在轉賣行爲,那就只是違法,一般也就是罰沒處理。

上海海洋大學水產與生命學院教授潘連德5月7日晚告訴澎湃新聞,從@55 本人 所發的圖片看,是乾製玳瑁標本。這個是不允許私藏的,私藏人員的行爲涉嫌違法。

在豆瓣上,有網友發佈的截圖顯示,微博用戶@55本人 於4月21日16時12分發布一條微博稱,“我爺爺說這隻龜龜被生活的重任壓垮了。”並配兩張圖片。圖片顯示,她將一部Switch遊戲機放在其中一隻玳瑁標本上充電。目前前述微博已被刪除。

澎湃新聞注意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今年2月5日公佈的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載明,玳瑁已被列爲一級保護級別。而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玳瑁屬於國家保護動物,是海龜的一種。所有的海龜都屬於國家保護動物,屬於瀕危物種,法律禁止捕殺、運輸或持有。

據裁判文書網,3月30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一起涉及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刑事裁定書。前述判決書稱,原審法院、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認定,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間,被告人許陽裏向被告人楊海波、劉紅出售19只玳瑁標本及玳瑁加工製品若干。被告人楊海波、劉紅將購買的玳瑁標本及製品分別出售給被告人曾斌、吳雅蕾、李玲玉、周海玉,其中玳瑁標本15只,玳瑁加工製品13件。被告人李玲玉、周海玉將購買的玳瑁標本轉賣給他人。被告人曾斌、吳雅蕾、薛軍在明知玳瑁標本和加工製品爲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情況下予以收購。

其中1人被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4人被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判處3年至2年不等;3人被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判處1年10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

針對許陽裏、楊海波、薛軍三人的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各被告人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7日,澎湃新聞私信@55本人 ,但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同日,澎湃新聞撥打國家林業局舉報中心電話,反映上述情況,並通過郵箱發送相關線索。該舉報中心接線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通過郵箱接收到該線索後,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反饋。

本期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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