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工作人员在现场取证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夏韵)园艺单位未经相关许可,擅自砍伐树木,违反《上海市绿化条例》,被处以11万元的巨额罚款。

近期,嘉定城管南翔中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蕰北路某弄有人砍伐树木。经调查取证,现场确有1棵香樟树被砍伐,残留树根一截,周长145厘米。涉事工人在现场承认砍树行为。据了解,工人所属园艺公司在小区内做环境改造,未经批准擅自砍伐了1棵香樟树。在嘉定区绿容部门指导下,执法人员比对周边相同品种树木,经测算,被砍伐的香樟树胸径为39.8厘米。

4月中旬,涉事园艺公司负责人来中队接受处理,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按照《上海市绿化补偿费标准》,胸径在36-40厘米内,按当季常绿乔木类补偿价格计算,该香樟树绿化补偿价格为20380元,胸径25公分以上大树补偿费在标准上加收10%,为22418元。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按照绿化补偿标准5倍作处罚,对园艺公司开出112090元的巨额处罚。

据了解,该罚金为城管南翔中队在绿化执法领域开出的最高罚单,依法对涉事公司给予精准处罚,专业性较高,处罚力度大,执法力度强。最终,涉事单位为擅自砍树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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