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都在忙碌的掙錢,對於絕大部分打工者而言每月都有一定收入,不過想要存下一筆錢卻不容易。尤其是當下不少年輕人出現一個“怪象”,就是工作幾年下來卻存不下錢,甚至幾萬元都拿不出。

有人表示上面這種情況還是好的了,當下環境中“透支消費”盛行尤其是年輕一代將其當做是一種“潮流文化”,不少年輕人不要說存錢了能不負債就不錯了,不知道你們身邊這種人多嗎?

過來人給出這樣的忠告,稱要在年輕人能奮鬥的時候多賺一些錢,多存下一些錢,不然上了年紀後就會後悔的。現在不少人想要只知道,當下我國“有錢人”的標準是什麼,看看自己還差多少就能進去其中。

“有錢人”的定義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有錢人”的定義也是不同了。根據我國相關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32189元,名義增長了4.7%,實際增長了2.1%。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43834元,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17131元。

可以說幾十年來我國經濟在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中,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國“有錢人”的標準也大有不同了。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就好比在之前我國“萬元戶”都是有錢的標準,當時有極少部分人能達到這樣的標準,而如今着“萬元戶”不算什麼了。按照當下情況來看的話,不少打工者一個月的薪資水平就能超過萬元了,你說這時還用以前“有錢人”的標準來衡量合適嗎?

《2021胡潤財富自由門檻》對我國有錢人有這樣的定義,其稱我國資產超過600萬元的家庭爲“富裕家庭”,當下我國有500萬戶達標了,不知道你們位居其中嗎?

不過一些人對於這樣的定義有爭議,覺得當下我國一二線的家庭財富很容易達到這個標準,爲這些地區的房價都處於高位,一二線城市一套房都是數百萬、上千萬起步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來看的話,這些地區的家庭財富確實很容易達到上面所說的“富裕家庭”的標準,在很多人眼中這些家庭就是“有錢人”,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有錢人”新標準來了,只有“一個條件”卻難倒一羣人。

無負債纔是關鍵

當下我國有一個情況就是很多家庭表面財富很多,但實際上除去負債的話所剩的財富並不多。就好比一個家庭擁有價值上千萬的房子,但是這個家庭卻因爲買房揹負了不少的債務,這時你能說這個家庭“有錢”嗎?

所以說不能看一個人或者是家庭的“表面財富”,有錢的定義是看這個人或者是家庭除去全部負債後所擁有的實際財富總量。

對於不同地區的家庭來說“有錢”的定義也是不同,有人表示在你所在地區擁有2套房,並擁有200萬存款的(無任何負債)情況下,你在這個地區都能算作有錢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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