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事故发生,长垣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认真分析梳理机动车信息,查获两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查处两名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3岁,蒲东街道办事处人)、潘某宇(男,20岁,蒲东街道办事处人)。

2020年11月,长垣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号牌为豫G3R***的白色小型轿车、号牌为豫GJ6***的黑色小型轿车均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经调取大量卡口数据,比对车辆特征,最终核对出上述两辆汽车真实号牌分别为豫G3R***、豫GJ2***,遂将车辆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期间的违法行为分别录入到真实机动车号牌上。2021年4月20日、22日,违法车辆驾驶员李某、潘某宇收到违法信息后相继主动到案,分别供述了其在城区限行期间,为规避限号规定使用数字贴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潘某宇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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