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据香港“东网”“星岛网”等港媒5月10日报道,香港警方2019年11月初捣破湾仔一所“武器库”,并起诉4男1女一项“串谋纵火罪”,以及一项作为交替控罪的“管有(持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其中一名男学生今日(1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他人财产罪”,被判处38个月监禁。法官叶佐文表示,涉及汽油弹的判刑很重,以身试法要付很大代价。

据报道,今日认罪的23岁男被告名为莫礼滔,法官判刑时称,案中的汽油弹存放在商住大厦内,数量不少而且易生危险。而案情更涉及5人有计划地犯案,皆为案中严重之处。法官在参考同类案例后,决定将被告判监38个月。

报道称,本案被告案发时修读公共行政政治学士课程的最后一年。他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毁财产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2日在湾仔坚拿道西一房屋内,持有59个汽油弹、79个装有白色废棉的玻璃瓶、50个玻璃瓶、约4.6升内含柴油的浅黄色液体、约1升内含异丙醇的无色液体、约4.9升内含汽油的绿色液体、白色废棉、布条、布及毛巾。

案情称,警方于案发当日凌晨在涉案单位外监视,下午3时决定采取行动。当时屋外有浓烈的汽油味,警员用扬声表明身份,屋内人士没有回应,警方破门进入房屋后发现,5人从露台向下层逃走,其后在同栋大厦二楼的一间餐厅内发现被告,他当时身上有助燃剂残留物。

报道提及,案中一名女被告杨泳茹早前已承认交替控罪,被判38个月监禁,同案其余3名被告,则将于5月14日起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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