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復星醫藥和拜恩泰科設立合資公司,mRNA新冠疫苗本地化生產會帶來什麼?

記者 | 鄭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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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復星醫藥發佈公告宣佈將與德國藥企拜恩泰科(BioNTech)在中國設立合資公司,對mRNA新冠疫苗的本地生產和商業化。其中復星醫藥出資1億美元,拜恩泰科以專利技術和生產技術入股,雙方各佔股50%。合資公司的期限自成立之日起15年,初始設立地爲中國上海。

公告次日,復星醫藥毫無懸念的一字漲停。

據公告,復星醫藥將提供年產能可達10億劑mRNA新冠疫苗的生產設施,同時,雙方將成立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將聘請復星醫藥產業的關聯公司作爲CSO(即“合同銷售組織”),提供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mRNA新冠疫苗的市場與銷售服務,並依約向該CSO支付相應的費用。

另外,在合資公司的存續期內,雙方可根據mRNA新冠疫苗在中國的商業化情況,討論將合作範圍擴展到基於mRNA技術平臺的其他傳染病或其他治療領域的可能性。並依約向該CSO支付相應的費用。復星醫藥產業將向拜恩泰科支付現有協議約定的銷售里程碑(無論合資公司是否成立)。

此外,根據約定,爲滿足合資公司對初始營運資本的需求,復星醫藥擬向合資公司提供不超過1.5億歐元的股東貸款。復星醫藥將以自有資產作爲本次投資的出資,並以自籌資金向合資公司提供股東貸款。

而在合資公司的存續期內,復星醫藥和拜恩泰科可根據mRNA新冠疫苗在中國的商業化情況,討論將合作範圍擴展到基於mRNA技術平臺的其他傳染病或其他治療領域的可能性。

此前2020年3月,復星醫藥與拜恩泰科簽訂協議,前者由此獲得了在中國獨家開發、商業化基於後者專有的mRNA技術平臺研發的mRNA新冠疫苗的許可。目前爲止,以上mRNA新冠疫苗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尚處於II期臨牀試驗。

而根據此前規定的利潤分成,如以新冠疫苗成品供貨,復星醫藥、拜恩泰科按65%、35%的比例分享年度銷售毛利;如以大包裝製劑供貨,復星醫藥、拜恩泰科按60%、40%的比例分享年度銷售毛利。此後銷售分成,或在未來會以本次公告中設定的合資公司結算。

目前來看,復星醫藥以上公告中最大的重點在於mRNA新冠疫苗技術的轉移,此前復星醫藥與拜恩泰科的合作是以銷售形式爲主,而本次復星醫藥出資1億美元,建設涵蓋10億支產能的mRNA生產線建設所需資金,相當於將實現本地生產。

對於復星醫藥來說,雖然要斥資1億美元,但相比此前從拜恩泰科購買,在本地生產可以節約不少的原料和物流成本。

而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復星醫藥可以通過合資公司和本地化生產成功掌握mRNA疫苗生產技術,從而實質上可以切入mRNA疫苗甚至是mRNA藥物的研發,而不再僅承擔臨牀和銷售工作。

不過,想要打上在中國生產的拜恩泰科研發的mRNA疫苗還要等上很長時間,一方面目前該疫苗在中國尚未遞交上市申請,其次在於,假如後續成功在中國獲批上市,復星醫藥和拜恩泰科也需要時間在國內完成生產設施建設,並申請生產場地變更等,流程複雜,所需時間絕非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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