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10日讯(通讯员 毕然 刘桂信)自5月1日12时,我国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全面进入为期4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休渔期间,烟台开发区海上安全专班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全力维护伏季休渔管理秩序,维护海洋生态稳定。

实施“铺天盖地式”的宣传教育。将《严格执行休渔制度努力养护渔业资源—致全区渔工、渔民的一封信》《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市区两级核心媒体刊发,张贴到所有可能出海场景,送达给所有从业主体、所有被执法对象,昭示维护伏休秩序,打击违法决心,威慑非法违法行为,凝聚全社会共识,防范信访稳定隐患。

深入实施“清仓见底式”隐患排查整治。将全区1355家渔港、码头、渔船、渔业养殖等海洋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对11处临时码头和违规出海口实施封堵,从源头消除了伏休偷捕隐患。

创新实施“双吹哨、双报到”工作机制。整合渔业、海事、公安、海警等多部门、多“警种”力量,建立了“镇街吹哨部门报到、部门吹哨成员报到”“双吹哨、双报到”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全监管口径、全执法手段、不分区域、不分时段”为特点的快速响应模式。伏休以来累计“吹哨”9次,其中有一半以上是贯穿昼夜“专案组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全部达到预想效果,执法威慑力、干部执行力、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案例1:鲁烟开渔60018未按规定及时返船籍港休渔。按照《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第六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2:5月5日凌晨,在“热心群众“指引下,海洋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大队查获1艘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捕捞作业船舶,查处1名收购渔获物商贩、1辆运输车辆扣押在八角港。按照《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3: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等渔业资源。5月7日凌晨,在持续发布大风黄色和雷电黄色预警后,在夜间冰雹过后海面最大风力7~8级阵风9~11级情况下,海洋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烟台海警局开发区工作站在巡查中发现仍有人在超抗风等级作业,经过一宿的追逐、围堵,成功查获6起超抗风等级违规作业行为,涉案人员6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4:5月9日凌晨,查获一名收购无合法来源渔获物商贩,没收渔获物350千克,扣押运输车辆1辆,涉案人员移交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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