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繼900萬天價罰單後又被罰百萬,中國信達涉及變相爲房企支付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

5月10日,銀保監會公佈了一張關於中國信達的罰單,涉及罰款金額100萬元。

中國信達曾多次因不良資產經營業務違規被罰,還曾於去年收到過910萬天價罰單。而此次罰單的案由還涉及違規爲房企提供融資。

某房地產從業人員向藍鯨財經表示,資產管理公司與房地產行業聯繫緊密,房企土地出讓金不能通過融資獲得,是國家抑制房地產泡沫的措施之一。

變相爲房企支付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

根據此次罰單內容顯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因於“2019年4月,變相爲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以及“2018年8月,違規收購企業之間非真實存在的債權”兩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100萬元。

此張罰單的行政處罰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具體內容爲: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針對中國信達違規爲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的情況,某房地產從業人員向藍鯨財經表示:“資產管理公司與房地產行業聯繫緊密。按照現在的政策規定,房地產的拿地資金不能由金融機構直接借予,這是國家抑制房地產泡沫的一項措施。”

其舉例表示:“如果金融機構在房企支付土地出讓金時提供50%的資金,則房企就有多餘的資金多拿一塊地;反之,如果房企土地出讓金不能通過向金融機構融資獲得,意味着所有錢都要企業自己承擔,資金壓力陡然上升,這將直接影響拿地數量。”

而變相爲房企支付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於資管公司也有好處。該從業人員透露:“一般這種前端的融資利率都比較高,對機構來說也是合算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並非中國信達首次因違反房地產相關政策被罰。去年10月,其深圳市分公司因“違反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收購銀行非不良資產”等違規事實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70萬元。

不良資產經營總資產破萬億

此次這張百萬罰單是中國信達今年的首張罰單,而往年,中國信達也是罰單不斷。經藍鯨財經查閱發現,去年一年,中國信達至少收到9張銀保監會開出的罰單,涉及罰款金額合計1390萬,其中更是有一張天價罰單的罰款金額達到910萬元。

具體來說,去年5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一)資產收購不審慎;(二)違規收購非金融機構正常資產;(三)通過內部交易掩蓋風險”三項案由被罰910萬元。處罰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和相關內控管理、業務審慎經營規則。該處罰決定由中國銀保監會直接作出。

此外,從這8張罰單的內容看,案由大多數都與其收購不良資產的業務相關。如“盡職調查不審慎收購不真實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違規開展非金不良資產收購”、“收購非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收購銀行非不良資產”等。

某會計從業人士向藍鯨財經表示:“尋找資產標的與機構業績相掛鉤。隨着機構放款途徑的減少,存在對資產進行包裝從而提供融資方案的情況。”

近期,中國信達披露了2020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信達合併總資產人民幣15,180.84億元,同比增長0.32%。實現淨利潤人民幣147.37億元,歸屬於該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人民幣132.48億元;平均股東權益回報率(ROE)8.26%,平均總資產回報率(ROA)0.97%。

不良資產經營作爲中國信達的核心業務,該業務總資產及收入總額都實現了增長。截至2020年末,中國信達不良資產經營總資產達10020.81億元,較2019年末增加569億元;不良資產經營業務收入爲801億,佔集團收入總額的70.5%,較2019年提升0.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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