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比特幣的投資機會來了? 5分鐘看懂以太坊2.0

原標題:這種數字貨幣的漲幅將超過比特幣

來源:財富中文網

作者:本·卡爾森(Ben Carlson)

以太坊(Ethereum)在上週的漲幅超過50%。作爲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其2021年的漲幅已經超過了360%。自從股市於去年3月底觸底之後,以太坊的增幅達到了驚人的2200%。

在2017年的加密貨幣熱中,以太坊突破了1400美元大關。然而在泡沫最終破滅時,其跌幅超過了90%,但它在今年1月剛剛越過了其2017年的水平。

雖然比特幣(Bitcoin)在今年的表現不錯,但其僅增長了“100%”。那麼,爲什麼以太坊近期的增幅要遠高於由中本聰創造的比特幣呢?

我們無法用單一原因來解釋這類價格波動現象。正因爲如此,我們不妨瞭解一下以太坊的本質以及作用,從而更好地理解造成這一數字資產大熱的背後起因。

在2017年的加密貨幣泡沫期間,除了因爲區塊鏈的安全性而被用作價值儲藏工具之外,以太坊並沒有其他使用案例。如今,對比特幣這類資產來說,將價值儲藏特性作爲一種賣點已經成爲了共識。比特幣有潛力成爲數字版的黃金,後者數千年來一直都是一種價值儲藏工具,其當前的預估市值約爲10萬億美元。

而以太坊卻不僅僅是一種價值儲藏工具。2017年的牛市便彰顯了這種技術的諸多可能性,但加密貨幣在當時並沒有應用場景或真實世界的用途。

此次的加密貨幣熱擁有兩個2017年未曾出現過的特徵:機構投資者的加入以及實際應用。《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稱,在Coinbase的平臺上,如今擁有1220億美元的機構投資資本,較2020年年底的450億美元有大幅增長。自出道以來,加密貨幣背後的主要推手是個人和散戶,但目前這一情況正在改變。

然而,以太坊價格一路攀升的原因可能還得歸功於其用途案例。以太坊是一種區塊鏈,與比特幣類似,但其區別在於,以太坊可以進行編程。這意味着開發人員能夠編寫代碼、創建規則,並在平臺上開發應用。這些“智能合約”可以被用於安全地驗證協議。

在以太坊上的應用類似於在蘋果公司(Apple)的應用商店(App Store)或谷歌(Google)的安卓(Android)系統上開發的應用程序。最大的區別在於,幕後並沒有大型科技巨頭來控制以太坊的網絡。這也是加密貨幣一開始吸引衆多投資者的原因:其背後沒有一個集中的操控方。人們普遍認爲,他們能夠創建所有權證明,同時有鑑於區塊鏈的安全性,人們也可以避免遭到詐騙或黑客攻擊。

當在以太坊上購買物品時,則需使用以太坊。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稱,2021年前四個月新增700多萬個存有以太坊的新賬戶,使以太坊賬戶總數超過了5500萬個。第一季度交易額達到了1.5萬億美元,比過去7個季度的總和還要多。

當前,去中心化金融的背後發生了很多事情,而且這些事情可能會在未來造成顛覆性影響。然而,大多數非加密貨幣界人士所熟悉的加密貨幣使用案例可能莫過於非同質化代幣(NFT)。

智能合約是存於區塊鏈上的純代碼。如今,區塊鏈本身基本上是毫無價值的,但NFT爲每件數字藝術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身份標識,並且能夠設定獨有的所有權轉讓規則。因此,你可以將作爲NFT出售的某件藝術作品寫入智能合約,並規定藝術作陪的原創藝術家能夠在該作品於未來出售之時賺取一定比例的收益。這對創作者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在該技術的利用方面,最知名的數字藝術家案例莫過於Beeple,他以690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其作品的NFT。Dapper Labs與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共同創建了《NBA Top Shot》遊戲,它實際上可以讓球迷和收藏者買賣儲存在區塊鏈上的NBA球員視頻集錦。一些最受歡迎的視頻瞬間在平臺上的交易價格達到了六位數。萊昂國王樂隊(The Kings of Leon)甚至以NFT的形式發行了自己的新專輯,並藉此銷售爲粉絲提供額外福利的代幣,包括特色專輯或音樂會的前排座位。

當前,我們所使用的很多任務和服務受限於繁文縟節或過時的做法。業界希望這些智能合約能夠取而代之或從旁協助。你可能會看到,未來的藝術品銷售、音樂會門票、音樂版權或產權保險,以及資金轉賬或其他金融交易將使用智能合約。

人們對以太坊的期望在於,它可以成爲一種支撐上述未來使用案例的平臺,因爲如今已經存在了行之有效的現實案例。

不過單從金融資產角度來看,上述內容都無法幫助我們確定以太坊本身的公允價格。價格的飆升可能包含了人們對該技術未來潛力的考慮。這其中也存在勢頭因素、投機思維以及惟恐錯過機會的心理。

我們很難知道以太坊的“公允”價值到底是多少或可能是多少。加密貨幣就像是商品一樣,這裏並不存在估值所需的指標,例如現金流、利潤、股息或收益流,僅有供應和需求。

如今,以太坊的需求依然十分強勁。如果其用途案例繼續增長,那麼其需求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將保持堅挺。(財富中文網)

本文作者本·卡爾森(Ben Carlson)是裏薩茲財富管理公司(Ritholtz Wealth Management)機構資產管理部門的主任。作者可能持有文中提及的證券或資產。

譯者:馮豐

審校: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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