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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11日消息(記者 蒙健)近日,居住在海口市秀英區永秀花園北一區的居民每天走到單元門口都提心吊膽,小心翼翼,甚至很多業主出門時都要繞着走,生怕被從天而降的東西砸中。原來,自5月2日至5日期間,僅4天時間內就發生了兩起高空拋物事件,有兩輛停放在小區1棟和4棟的轎車分別被高空墜物砸破車擋風玻璃。對此,永秀花園北一區物業管理方表示,將積極配合警方,儘快找到高空拋物肇事者。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長流派出所已對兩起高空拋物事件介入調查。

永秀花園北一區內短短4天內發生兩起高空拋物事件,小區業主們出行時都提心吊膽。記者 蒙健 攝

樓上連連高空拋物砸壞樓下兩轎車 小區居民提心吊膽只能繞着樓出行

“小區裏有人從樓上亂扔東西,把一輛轎車的車頂都砸變形了,擋風玻璃全碎。”5月6日,海口市秀英區永秀花園北一區的業主李先生向記者反映稱,5月5日上午10點左右,小區樓4棟突然傳出一清脆巨大的響聲,像是有東西爆炸的聲音。“我們業主沒太在意,直至中午才聽說一業主停在小區4棟的轎車被高空拋物砸壞了。”李先生稱,他在現場看到一輛轎車的車頂被砸變形,車的後擋風玻璃全部破碎。

6日下午,在李先生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永秀花園北一區4棟的位置。記者看到,位於4棟單元樓前的停車位處,一輛車牌號爲瓊ABT9××銀色天津一汽轎車車尾處,被一塊布遮着後擋風玻璃窗處,擋風玻璃已全部破碎,碎片撒落一地。車頂靠後的位置凹陷明顯。記者留意到,被砸損車輛周邊拉起了警戒線,車前方立有一塊寫有“此處危險 禁止充電 請繞行”的告示牌。

業主符女士車子被高空墜物砸到後,事發現場拉起了警戒線並立起了警示牌。記者 蒙健 攝

李先生告訴記者,這並非個例,他了解到,就在事發前三天,也就是5月2日當天中午,一車主駕車到小區1棟找業主辦事,其丈夫和孩子正坐在車裏。該車主上樓時,裝有幾盒過期酸奶的一個塑料袋從天而降,正中砸破了該車的車前擋風玻璃。

“事發時雖然物業與轄區派出所民警也分別對1棟、4棟的住戶逐個排查,但仍未找到高空拋物的住戶,也沒有人主動出面承認。”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從這兩起高空墜物事件發生後,小區內的業主出門時都提心吊膽,他希望警方能早日將隨意高空拋物的人繩之以法。

小區監控拍下車輛被砸驚險一幕 物業方已接到車主索賠要求電話

記者來到了永秀花園北一區的保安室內,欲查看高空墜物事發時的監控錄像。據該監控室一物業安保人員稱,5月5日當天的一汽轎車被砸壞,他們在現場發現了一個保溫水瓶。“我們發現水瓶後交給了民警,同時民警也調取了監控錄像。”該安保人員告訴記者。

通過5月5日監控視頻,記者看到,當日上午9:50,4棟監控視頻中一名保潔人員正在綠化帶旁的道路上打掃衛生,而被砸的天津一汽小轎車此時正停放在路旁一邊的停車位上。9:51,有墜物從高空降下,徑直砸到了轎車的車頂上,碎玻璃瞬間四處飛濺。此時在一旁的保潔人抬頭看了單元樓上方,驚魂未定。記者試圖尋找監控視頻中的保潔人員,但對方表示不能在公司未知的情況下接受採訪。

隨後,記者來到了永秀花園物業服務中心,試圖瞭解此事的具體情況,剛進入到物業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在打電話,並一直向記者擺了擺手。“誰賠不是你說也不是我說,賠償的問題是法院這邊來判的,我們可以接受您的起訴,但也需要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書,有什麼問題去找警察。”在電話交談中,該負責人稱高空拋物屬於刑事案件。隨後該負責人面對記者的鏡頭稱:“不接受採訪”。

兩車主稱車輛損壞“物業愛理不理” 物業項目管理方稱將配合警方調查

“我是居住在5棟,所以當時想着方便就把車停在4棟。”據天津一汽轎車車主符女士介紹,5月5日當天上午11點,派出所民警給她打來電話稱車被砸了要去派出所做筆錄,她才得知車被砸了。

車主符女士後擋風玻璃被高空墜物砸破。記者 蒙健 攝

符女士認爲,車沒保險,整個後擋風玻璃破損,就車輛後期維修一事,物業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回想起5月2日所發生的一幕,另一車主石女士仍心有餘悸。石女士的越野車的前擋風玻璃被砸裂,而砸破玻璃的,則是一袋裝有幾盒酸奶的塑料袋。

車主石女士前擋風玻璃被高空墜物砸裂。圖片由車主石女士提供

高空拋下來的裝有數盒酸奶的一個袋子將石女士轎車前擋風玻璃砸裂。圖片由車主石女士提供

石女士當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並向小區物業反映此事。她告訴記者,民警和物業安保人員排查,沒有一戶業主承認此事。她稱,前擋風玻璃的維修費用估計在3000元左右,但物業方面對此沒有任何表態。

永秀花園小區項目管理處一相關負責人陳女士介紹,針對近期小區內兩次發生的高空拋物事件,物業方已經報警處理。“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車主的車被砸壞,應該由肇事者來承擔責任。”陳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會配合後期警方的調查,對於符女士所說的“物業動了現場”的說法,她解釋道,當時是警方在現場勘查時將物品收走的。接連發生高空拋物事件,陳女士稱,此前物業也一直在宣傳禁止高空拋物的宣傳工作,但仍有業主的意識淡薄。

一車主表示將起訴小區物業單位樓業主 律師稱物業若未盡管理義務或承擔責任

5月10日,車主石女士告訴記者,高空拋物屬於刑事案件,但物業眼下的態度令他們無法諒解,她表示,後期他們會起訴物業和一棟的所有業主,不求賠償只求抓到肇事者。目前,海口市公安局長流派出所已經針對永秀花園北一區內的兩起高空拋物事件予以調查處理。

車主石女士前擋風玻璃被高空墜物砸裂。圖片由車主石女士提供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君。“今年我國出臺了兩部有關‘高空拋物’的法律,一是《民法典》,二是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增加了高空拋物罪。”李君解釋道,《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對高空拋物的,首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查找相關責任人。在《侵權責任法》基礎上,《民法典》完善了治理規則,通過多種措施來防止高空拋物現象的發生,切實保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同時《刑法修正案(十一)》,對高空拋物行爲的刑事責任進行了規定,嚴重的高空拋物行爲將納入刑事範疇,承擔刑事責任。

李君介紹道,針對永秀花園北一區內的兩起高空拋物事件,造成了車主財產損害,則由其侵權人來承擔相應責任;若難以查找到侵權人,有可能存在加害行爲的當事人來承擔,例如該棟樓2層以上的住戶。若公安機關後期調查有結果後,則由高空拋物肇事者來承擔責任。

他告訴記者,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作爲小區管理方的物業公司,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預防和避免高空拋物事件的發生。他認爲,永秀花園北一區內連續發生高空拋物事件,若物業沒有采取任何的防範措施,導致損害後果的發生的話,那麼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新海南評論 | 高空拋物事件頻發,誰來遏制“從天而降的傷害”?

連日來,居住在海口市秀英區永秀花園北一區的居民每天走到單元門口都提心吊膽,甚至很多業主出門時都要繞着走。這究竟咋回事?原來,5月2日至5日期間,短短4天時間內該小區發生了兩起高空拋物事件,有兩輛停放在小區1棟和4棟的轎車分別被高空拋物砸破車擋風玻璃,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但走在下面怎能不讓人心驚膽戰?

小區本是業主選擇在海口安居的港灣,如今竟然成了令人惴惴不安的地方,怎能不令人憤怒和憂心?值得一提的是,非但業主被毀車輛因找不到肇事者無法得到賠償,作爲高空拋物的始作俑者時隔多日遲遲沒有被抓獲,甚至就連物業公司面對車主索賠和記者上門採訪,也選擇拒之門外,甚至揚言“有什麼問題去找警察”。

固然,物業公司的說法並沒有錯,高空拋物肇禍已經報警,接下來的調查確歸警方來管,但作爲物業公司,如此冷冰冰的態度,怎能寬慰業主受傷的心?物業作爲小區服務企業,發生高空拋物事件,豈能沒有一絲一毫責任?長期以來,我們都在強調物業公司要做好小區高空拋物的防範,尤其是確保監控無死角、全天候,然而在不少小區裏或因爲某些客觀原因沒能及時安裝監控,或者存在監控死角等問題,導致監控最終沒能發揮效用。

在這種環境下,誰敢保證肇事者不會繼續高空拋物?值得關注的是,憤怒的車主已經表示將起訴小區物業和單位樓業主,選擇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對此我們非常支持。事實上,就在5月8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就曾公開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案件中當事人因爲與女友吵架,一氣之下將電腦顯示屏扔下樓,造成停放在樓下的一輛小汽車的前擋風玻璃破裂……而該起案件,也是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後,海南法院審理的首宗高空拋物罪刑事案件。

就此,我們期待通過法律途徑能夠成功捍衛海口永秀花園北一區業主的合法權利。但往深裏說,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是成本高、費時久的一種方式,又有多少業主會選擇?同時,我們也並不希望等到高空拋物發生後再靠法律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歸根結底,我們還需要從源頭上遏制“從天而降的傷害”,讓居民真正能夠在海口安居。

而這,既需要物業加強小區安全保障,確保監控無死角、全天候運行,讓肇事者不敢伸手,也需要警方不斷豐富偵查手段,提高破案效率,讓肇事者儘快到案,更需要每一個業主增強自覺和抵制意識,對高空拋物做法堅決說“不”,讓肇事者無處遁形。當然,對管理不到位的物業、高空拋物的肇事者,我們更需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寇振寧)

4釐米的鐵釘從18樓拋下能插入顱骨;空易拉罐從25樓拋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從25樓飛下如擊中頭部也能要人命。

1.菸頭

設定場景:抽完香菸,往後一甩——看來瀟灑,可菸頭還沒滅呢。

殺傷力:未滅的菸頭落入易燃物中,極可能引發火災。廣州也發生過類似原因引起的火災。

2.菜刀(以及其他鐵器)

設定場景:大多發生於家庭成員爭執、打鬥中。飛刀往往直接飛下樓去。

殺傷力:刀具下墜,如遇上人體,後果不堪設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設定場景:酒後亢奮,摔啤酒瓶來發泄。

殺傷力:啤酒瓶高空着地後會產生爆裂、碎開,碎片飛濺。

4.花盆

設定場景:颱風到來、小孩玩鬧導致花盆墜落事件發生。

殺傷力:花盆砸到路上,輕則嚇人,重則致命。

5.磚石

設定場景:市民裝修後石材堆放在陽臺或者窗臺上,遭遇颱風或者小孩玩鬧互扔。

殺傷力:輕則致傷,重則致命。

6.爆竹

設定場景:孩童玩爆竹,喜歡從上往下扔。

殺傷力:輕則讓途人受到驚嚇,重則引發火災、傷害幼童。

7.晾衣竿

設定場景:遭遇颱風或者晾洗衣服時不注意,容易脫落。

殺傷力:晾衣竿帶着金屬彎鉤,彎鉤如襲入人體特別是頭部,將造成致命威脅。南海網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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