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医保创新药入院「最后一公里」,国家再助力。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

所谓「双通道」,按《指导意见》的解释,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为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双通道」管理机制,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昊解读称,「双通道」政策的发布,是对前一段时间社会广泛关注的国谈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及时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药品「双通道」政策在此之前,一些地方虽早已有探索、实施,但此次《指导意见》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解决创新药入院难之探索

此前,患者在政府、媒体留言板上留言:「药品入了医保,为什么在医院买不到」?医保谈判药品入院难、打通入院「最后一公里」的话题,一度引发热议。

2017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怡波在调研时发现,在执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时,不断有参保人反映在医院买不到药,用药难成了群众的痛点、堵点。

不少行业观点解读认为,此次推行的「双通道」是对解决创新药入院难的「探索」。

通俗来讲,在「双通道」的政策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患者无论在院内和院外,都可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而与之对应的药品「单通道」政策,则只有院内有一定的报销额度,院外只能自费。

医保谈判创新药之所以长期入院难,除了入院流程较复杂外、「谈判药品与医院功能不匹配、谈判成功进入医保的药品价格不低,性价比不高等都是导致入院难的原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目前大型的三甲医院,通常不会超过1500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等级、不同定位的医院,患者的疾病组不同,临床药物治疗需求也不同,因此医院药品的遴选主要与医院的功能定位、与临床科室的专业方向非常密切相关,因此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也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斌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解决医保创新药入院难,提升药品可及性是推行「双通道」的主要原因。

患者受益、定点药店欢呼,医院无动于衷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每次医保发布什么政策,都是零售在欢呼,医院端都无动于衷」。

「对患者而言,患者在适宜的时间,适宜的地点享受到可靠的医疗药学服务。」陈昊在发布会上表示。而药企「不需要去挤医院这个独木桥,而是以更加多元的形式在社会药房及时落地,并获得医保的支付。」

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消息发出后,各医药垂类媒体纷纷发文表示,此政策将利好零售药店。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指导意见》,此次纳入「双通道」的药品主要流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其次,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并非所有医保创新药都能被纳入「双通道」,这还要看各地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

「即使医保基金把一部分额度给药店,那也是医院之外的额度,说白了还是医保单独拿出来一笔钱补充到定点药店。」业内人士对健康界表示。

各地医保基金到底能拿出来多少额度给定点零售药店,需要让子弹飞一会儿。

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约有持证药店57万家,其中定点医疗药店约有39万家,个人账户每年用于定点药店的药品费用支出大概在2千亿元以上。

若按2020年数据,每年2千亿的个人账户药品费用支出,将谈判的药品都纳入的话,地方医保需要支付的,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而相比零售药店的狂欢,医院表现「面无表情」。

从此次「双通道」出台的背景可以看出,改革后的药品,「先进医保,再进医院」,不同于之前的,药品在进入医保前,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临床专家认可、广泛使用这一过程。

也就是说,「医保谈判的药品,医保会给医院下任务、定指标,一年必须要使用多少支/盒某种药品」一位医药代表告诉健康界。

「先进医保,再进医院」,这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更高要求。

长期以来,虽然临床工作中对纳入医保的谈判创新药持欢迎态度,但医院的经营管理也有具体考量,有些谈判药品针对的是少见甚至罕见的疾病,临床用量较少,医药不太可能大批量提高采购,在真正需要时才进行临时采购,可能更符合管理需求。

再者,谈判药品往往是新药,其药品说明书上的适应症限制较明确,医保准入时,也会参照说明书和临床专家意见,对适应症范围进行明确规范。到了临床应用中,医生面对的病情复杂多样,难以完全对应医保目录中记载的适应症限制,这使得医生在处方使用时面临后续被拒付或处罚的风险。

如此,「双通道」的实施,可谓是让医院和医生短暂松了口气。

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出新要求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对「双通道」政策解读时,对医疗机构提出要求:

首先,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按需配备医保谈判药品,不能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来影响谈判药品等合理使用;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申请,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于临床急需的谈判药品,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医院的流程,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确保患者可以用得上谈判药品。

其次,强调临床,规范合理使用。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临床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规范,保证用药安全。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规范,同时还要按照疾病的诊疗规范、临床路径,以及用药指导的原则,来进一步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加强药师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此外,《指导意见》解读一文中,对定点零售药店同样提出新要求。

一是信息化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沟通。

二是药品管理方面。部分谈判药品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需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同时,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三是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双通道」实则把药品院内管理的一部分任务分化至院外,对于整个药品监管市场而言,增加了药品监管的难度。

一位业内药师表示:「医疗环境比促销环境可信赖」但新的担忧也随之而来「如果患者在定点药店买的药去医院治疗,出了问题谁来担责?」

为此,《指导意见》指出,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落实存储、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确保「双通道」谈判药品质量安全;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临床用药管理政策和规范,保证用药安全。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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