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党产会”昨认定妇联社福基金会所在的“美龄楼”为“不当党产”,决议30天内收归公有。妇联会昨天发声明强调,法院尚未判定妇联会是否为“国民党附随组织”,遭“党产会”没收的388亿元(新台币,下同)财产诉讼案也停审,事实未厘清前,“党产会”急于夺取美龄楼,违背法律程序,基金会将提起行政诉讼。

  

  “党产会”去年提出调查报告指出,美龄楼以蒋介石夫人宋美龄姓名命名,前身为国民党“妇女之家”旧址。1956年时,国民党妇工会为筹建妇女之家,向台防务部门购得现址上的房屋;1968年,因原有房屋不敷使用,遂要求防务部门将一旁的青岛东路7号房地无偿借用。

  到了1998年,妇联会捐6亿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向国民党买下兴建美龄楼所需土地;经取得土地后,妇联会又于2003年捐4.5亿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建造地下3层、地面9层的美龄楼。

  去年,“党产会”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其388亿元财产属不当取得,决议收归公有。去年下半年,“党产会”进一步认定美龄楼也属不当党产。

  “党产会主委”林峯正昨指出,妇联社福基金会购置美龄楼的资金均来自妇联会,妇联会资产既已被认定为不当党产,因此,“党产会”委员会决议认定美龄楼也是不当党产。

  林峯正表示,“美龄楼”所在土地面积为500坪(每坪约为3.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00坪,土地公告现值6.8亿元,“党产会”要求处分书送达妇联会、妇联社福基金会后30日内就应将财产移转公有。

  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回应,美龄楼由基金会兴建,产权全部属于基金会,与妇联会不相牵涉,“党产会”的处分不具正当性。

  妇联会则强调,妇联会诉讼的进程应受“法律”保护;“党产会”去年10月举行听证会,妇联会提出详细数字证明财产并非不当取得,捐赠美龄楼给基金会也一切合法,但“党产会”以莫须有罪名诬指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全案正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诉讼中;且妇联会388亿财产被没收的诉讼也停审中,“党产会”却急于夺取美龄楼,完全违背司法程序。(薛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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