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黨產會”昨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所在的“美齡樓”爲“不當黨產”,決議30天內收歸公有。婦聯會昨天發聲明強調,法院尚未判定婦聯會是否爲“國民黨附隨組織”,遭“黨產會”沒收的388億元(新臺幣,下同)財產訴訟案也停審,事實未釐清前,“黨產會”急於奪取美齡樓,違背法律程序,基金會將提起行政訴訟。

  

  “黨產會”去年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美齡樓以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姓名命名,前身爲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1956年時,國民黨婦工會爲籌建婦女之家,向臺防務部門購得現址上的房屋;1968年,因原有房屋不敷使用,遂要求防務部門將一旁的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用。

  到了1998年,婦聯會捐6億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取得土地後,婦聯會又於2003年捐4.5億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建造地下3層、地面9層的美齡樓。

  去年,“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其388億元財產屬不當取得,決議收歸公有。去年下半年,“黨產會”進一步認定美齡樓也屬不當黨產。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指出,婦聯社福基金會購置美齡樓的資金均來自婦聯會,婦聯會資產既已被認定爲不當黨產,因此,“黨產會”委員會決議認定美齡樓也是不當黨產。

  林峯正表示,“美齡樓”所在土地面積爲500坪(每坪約爲3.3平方米),建築總面積3000坪,土地公告現值6.8億元,“黨產會”要求處分書送達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後30日內就應將財產移轉公有。

  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回應,美齡樓由基金會興建,產權全部屬於基金會,與婦聯會不相牽涉,“黨產會”的處分不具正當性。

  婦聯會則強調,婦聯會訴訟的進程應受“法律”保護;“黨產會”去年10月舉行聽證會,婦聯會提出詳細數字證明財產並非不當取得,捐贈美齡樓給基金會也一切合法,但“黨產會”以莫須有罪名誣指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全案正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訟中;且婦聯會388億財產被沒收的訴訟也停審中,“黨產會”卻急於奪取美齡樓,完全違背司法程序。(薛洋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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