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長沙新環境房屋中介。本文圖片(特別標註的除外) 澎湃新聞記者 莊岸長沙曾先生通過長沙知名房產中介湖南新環境房地產經濟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環境”)簽訂了一份總價195萬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曾先生支付了5萬元定金、6.3萬元中介費等費用到中介指定賬戶後,由於該房產抵押給了銀行,曾先生支付了120萬元購房款到中介和房東指定賬戶,以給房屋解除抵押辦理網簽過戶手續。曾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房款打過去後,房東從所購房屋內跳樓身亡了,已付了房款也不知去向,而新環境表示,他們沒有責任。

曾先生向公安求助。新環境方面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只負責幫忙看房、走流程。對於曾先生120萬元資金損失,因與房東簽訂有“自行交割資金協議”,新環境對此沒有責任。

目前,曾先生已向長沙市嶽麓區法院提起訴訟。

曾先生站在涉事房屋前付款125萬元後還未過戶,房東當着中介面跳樓身亡

2021年3月,曾先生通過長沙知名的房產中介公司新環境,看中了一套位於長沙嶽麓區的面積130平方米、總價195萬的二手房。該房屋位於22樓,三室兩廳,已經裝修,客廳放着一架鋼琴和一套皮沙發,房東還居住在裏面,曾先生很滿意。但目前該房屋的產權證仍抵押在光大銀行和平安銀行,抵押金額爲120萬元。

曾先生所購房屋內景. 受訪者提供 當月18日,通過新環境及新環境授權的特許連鎖經營商長沙平誠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新環境沁園春店),曾先生與房東謝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就房屋買賣情況作了約定,並明確甲方謝先生應在5月21日前,結清房屋抵押貸款,然後與乙方曾先生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新環境沁園春店。因要先給房屋解除抵押,辦理註銷抵押登記,然後拿出房產證才能辦理產權過戶。同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兩份補充協議,新環境及其沁園春門店作爲丁、丙方參與合同。

一份是“自行交割資金協議”,乙方曾先生將140萬元(定金、首付款、尾款)交付給甲方謝先生。另一份是雙方對資金安全等約定的“補充協議”,甲方謝先生收到此房的銀行貸款兩個工作日內將總房價195萬的房款多餘部分全部一次性退還給乙方;甲方謝先生在銀行面籤辦理的收款銀行卡密碼由丙方設置並保管,並在此房銀行貸款放款前配合將身份證原件給丙方保管。丙方簽字人爲:中介胡航、沁園春店長趙紫玲。

曾先生表示,籤合同時,中介拿了一大堆合同在他面前,“我看都沒看就簽了,沒有仔細讀相關條款。我想着房東的身份證、銀行卡密碼都由中介掌握,資金是安全的。”同日,曾先生根據主合同約定,向新環境指定賬戶支付5萬元定金,向沁園春店支付3.9萬元中介費,以及按揭代辦費2.4萬元。

交完這些錢後,曾先生開始籌措資金,解押房東抵押在銀行的房屋,以拿出房產證再辦理產權過戶。微信聊天記錄顯示,4月9日上午10點,新環境中介人員胡航發來了謝先生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告之曾先生將錢轉到這個銀行卡,備註“首付”。

銀行轉賬記錄顯示,曾先生4月9日上午11點後開始,分5筆轉了共120萬元到新環境中介人員指定的謝先生賬戶。

隨後中介胡航表示,“下個星期四左右可以拿證。”曾先生追問“週四面籤嗎?”胡航表示,“等拿證註銷抵押然後再面籤。”

接下來,曾先生等待面籤,他希望儘快過戶,因爲這是他給自己買的婚房。他多次詢問胡航,銀行是否已經扣款,胡航回答“已扣款”,曾先生追問“要打銀行電話覈實下”,胡航也作了肯定答覆。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中介胡航向曾先生髮來長沙不動產登記的預約號,約定4月20日下午3點至4點辦,到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辦理抵押登記(含抵押注銷)業務。

然而,4月20日晚,曾先生沒有等來抵押注銷,卻等到一個驚人的消息,“光大銀行的107萬抵押款根本沒扣,而卡上已無錢”。曾先生震驚不已,中介發來一個“湘湖派出所”的地址,稱房東稱被詐騙正在這報案。

預約登記註銷房屋抵押次日,房東墜樓。受訪者提供曾先生一頭霧水,中介告知其明天去長沙城南進“私抵”,即該房屋二次抵押到曾先生名下。然而,第二天一早9點,當曾先生趕去進行“私抵”時,卻被告知一個更驚人的消息:“房東已經跳樓了。中介說,就在剛纔,在房子的次臥室跳的,當時還有幾個中介人員在場。”

匯到房東賬戶的購房款被分批轉走

房東爲何會跳樓?打到房東名下、由新環境保管密碼的銀行卡上的120萬元錢哪去了?

4月21日早上7點半,新環境中介胡航在微信上向曾先生髮來過4頁謝先生銀行交易明細截圖,一共支出10筆共計支出34萬。這些錢在4月12日晚上9點55分開始,以每筆2萬~5萬不等轉出,直至4月13日早上7點46分,卡上餘額從83.5萬變爲50萬元。中介在微信截圖中展開的支出詳情中,有4個賬號及名字,摘要爲“必需哥”。同時,中介還告訴曾先生,該卡上實際已經沒有餘額了。

房東賬上錢款被分批轉走. 受訪者提供房東墜樓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新環境沁園店店長趙紫玲回應澎湃新聞,“這個由公安調查,你去找派出所瞭解情況。”

趙紫玲在接受湖南本地電視媒體都市頻道的採訪時表示,得知房東的錢不見了之後,他們第一時間陪同房東去報案,並且通知了房東的母親。4月21日,在微信裏,胡航也向曾先生解釋,“房東的母親跟兒子說了報假案的嚴重性,房東說他沒有報假案。”

5月9日,受理房東報案的長沙芙蓉公安分局湘湖派出所民警介紹,4月20日晚上,謝先生在五六名中介的陪同下來報案,稱自己被詐騙,提供了一些轉賬記錄。警方受理後,要求其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但第二天卻獲悉,謝先生跳樓了,所以該案沒有進一步辦理,也無法向曾先生透露筆錄內容。

長沙嶽麓公安分局銀盆嶺派出所民警告訴曾先生,警方於4月21日早上8點多接到有人墜樓的警情,處警時有幾名新環境中介在場,隨後警方對中介人員進行了較長時間詢問,並進行了詳細筆錄。

“筆錄內容不能向你透露,但墜亡確定是非正常死亡,排除他殺和刑事案件。”5月9日,辦案民警鄭警官告訴曾先生。

房東爲何會在中介的眼皮底下墜樓?自己買個房怎麼變成了這樣?

曾先生試圖尋找謝先生家屬聯繫方式,但公安和中介均未提供。新環境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們只負責幫忙看房、走流程,他們對其資金損失不承擔責任。

涉事店長稱曾先生心黑。受訪者提供澎湃新聞聯繫中介胡航,他以找公司瞭解爲由婉拒。

在接受澎湃新聞及湖南多家媒體採訪時,趙紫玲表示,曾先生120萬元資金損失,因與房東簽訂有“自行交割資金協議”,其對此沒有責任。至於四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並規定由新環境保管收款銀行密碼,“那是曾先生理解有誤”。

目前,曾先生將中介公司和房東家屬作爲共同被告,已向長沙市嶽麓區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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