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從業人員跨界經營又玩出新高度!
據重慶證監局消息,近期對浙商證券重慶分公司負責人陳健和申萬宏源證券重慶分公司負責人王軍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兩人在任職期間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
具體而言,申萬宏源重慶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軍在任期間,擔任重慶鈺鑫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重慶渝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慶建設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相較之下,陳健路子更“野”,其在擔任浙商證券重慶分公司負責人期間,擔任重慶佰富江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陳健還是該酒店的前主要股東。天眼查數據顯示,陳健在2011年8月認繳出資493萬元,持有酒店49.3%股份,後於2021年2月3號退出,所持股份由詹大富“接盤”。
根據《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第37條規定,證券公司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券商高管通常年薪不菲,爲何要“鋌而走險”外出兼職?
根據中信建投證券研究,4月16日前披露2020年報的26家上市券商數據顯示,人均年薪達66.30萬元,浙商證券和申萬宏源人均年薪則爲52.98萬元和55.78萬元。中信公司、華泰證券和中信證券人均年薪金額位居行業前三,分別高達123.98萬元、94.64萬元和85.09萬元。
“分公司就是大一點的營業部,負責人增加了一點管理職責,但講白了,他們主要工作還是營銷,在外面跑企業,接觸人羣廣泛,遇到有利可圖的事情就參與了。”一位券商合規條線人士對記者表示。
另一位業內人士稱,無論公司上市與否, 用獨董來拉攏券商負責人,之後上市、融資或交易等業務,都可能存在利益衝突。
“當總經理就更嚴重了,這是兩份全職工作,不僅是個人在外投資,還負責主要運營。一邊是國企地方負責人,一邊是自己的生意,到底把精力放在哪?”業內人士表示。
券業人員跨界經營現象屢禁不止
拿着高薪,卻搞着跨界經營,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在券商行業。
2019年,安徽證監局就券商工作人員兼職事宜發出監管警示函。根據公告,王明利此前在國元證券研究中心擔任研究總監期間,存在擔任私募投資總監、法定代表人,並控股私募機構的情況。
安徽證監局指出,王明利此前在國元證券研究中心擔任研究總監期間,存在擔任上海昌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昌興”)投資總監和上海有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有譜”)法定代表人、控股上海有譜的情況。
中基協網站提示,上海昌興目前存在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未按要求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兩大異常情況。同時,該私募管理人實繳資本低於100萬或者佔註冊資本低於25%,且無管理基金規模。
華林證券也收到過上海證監局出具的監管警示函,原因竟是某營業部原負責人私下開公司被監管逮個正着。
上海證監局認爲,經查,華林證券未能發現其聘任的上海浦東南路證券營業部原負責人盧己爲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同時控、參股多家公司,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等違規問題,反映公司內控不完善。
根據中證協網站信息,盧己爲在2016年9月27日入職華林證券,並已於今年2月27日離職,目前尚無新的註冊變更記錄。而天眼查數據則顯示,盧己爲在2017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3日任華林證券上海浦東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參股、控股了11家公司(含該華林證券營業部),其中包括多傢俬募機構。
2021年4月12日,廣東證監局稱,陳權在擔任五礦證券廣州華夏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存在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的行爲。因此廣東證監局對陳權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0年12月31日,山東證監局稱,方正證券濟南分公司總經理許峯在任職期間兼任其他企業法人,因此對方正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
上述業內人士稱,券商屬於金融機構,雖然系統性風險重要性沒有銀行那麼嚴重,但是也可能會引發關聯交易或利益輸送,因此爲了防止券商作爲中介機構既當裁判又當球員,需對兼職制定嚴格管理。
(21金融圈綜合界面新聞、證監會公告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