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1日讯(通讯员 陈祎偲)《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在浙江有了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根据规定,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可处对个人最高2000元,对单位最高50万元的罚款,处罚金额大大提高。近日,杭州富阳区城管局开具了新条例实施后的首张垃圾未分类罚单,对新登某工地工人处以200元罚款。

5月1号上午9时50分,区城管局新登中队执法队员对新登镇工厂路惠来社区某建房工地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时,刚好遇到有工人在工地内乱扔生活垃圾,金属桶等可回收物扔到了其他垃圾桶中。此前,中队已多次在工地上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并曾约谈该工地负责人,向其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与方法,没想到工地垃圾分类情况仍不尽人意。

执法队员当即查明情况,在现场向其送达《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5月10日12时10分,随着当事人缴纳罚款200元,该案正式结案。

这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富阳办理的首个垃圾分类案件。5月1日,新登中队执法队员还对工厂路惠来社区另一家工地和共和北路上某家餐饮餐厅立案查处,并对负责进行人宣传教育。此外,城西中队也在金秋大道某建房工地发现生活垃圾乱扔现象,执法队员也已向工地负责人送达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为了增强广大居民对新条例知识的了解,近期区城管局各中队在辖区内开展了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其中,城南中队推出“蒲公英”接力宣传。第一棒是在门前三包基础上,执法队员对辖区内沿街餐饮店面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向广大居民派发垃圾分类倡议书,现场解说如何垃圾分类、分类后如何处理等知识。第二棒是执法队员通过窗口、城管驿站等平台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册、环保垃圾袋等,积极向办事者科普垃圾分类知识,变“灌输式”为“互动式”,切实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与引导。

据统计,5月1日以来区城管局共发放垃圾分类新条例宣传页360余份,教育科普450余人,进一步扩大了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面,使更多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推动“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据统计,5月1日以来区城管局共发放垃圾分类新条例宣传页360余份,教育科普450余人,进一步扩大了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面,使更多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推动“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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