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许原告吴某与被告胡某离婚。

2020年10月23日,丈夫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两人的结合是没有夫妻感情的婚姻,妻子胡某还偷偷转移自己的财产。他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要求胡某偿还借款和彩礼等40万余元。

武汉晨报记者注意到,胡某不同意离婚。她表示,自己在婚前并未向吴某借款,也不同意返还彩礼及财物款。

吴某今年60岁,胡某35岁,两人在13年前因工作而相识。此后一直保持联系。

2020年,吴某联系胡某,希望她做自己两个代孕试管婴儿的“生母”,一起承担抚养和照顾一对代孕试管婴儿的责任。胡某称吴某是找的地下黑中介和代孕妈妈,他向自己哭诉婚姻不幸和想要儿子的迫切心情,自己心软同意。

【1】相识

2008年12月1日,两人因工作而相识。吴某出任胡某就职公司的总经理,胡某是公司的行政文员。

当时,在入职登记的婚育状况一栏,两人均填报的已婚并育孩子。

2010年3月,吴某辞职,前往上海新公司就职。此后,两人偶有联系。

胡某表示,吴某曾向自己哭诉两次婚姻失败的不幸遭遇,说他遇到了骗子,被又骗钱又骗感情。他说二婚妻子在子宫摘除后仍欺骗自己可以生孩子,还向自己保证生儿子。

吴某在诉讼中提出,在两人相识后,胡某曾用生活出现困境、经济紧张等理由向自己寻求帮助,自己也多次借钱给她。截至2018年5月16日,胡某一共欠自己借款1.8万元,没有偿还。

胡某则持不同态度,她称这1.8万元并非借款,而是他自己主动转的,完全出于自愿,只是次数多了加起来这么多。她称,吴某每次求婚时,会转账几千块,还说希望自己照顾好自己。

【2】代孕

2020年9月6日,吴某主动联系胡某。

胡某表示,这并非他第一次主动联系自己。从2012年自己开始单身生活后,他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向自己求婚,邀请自己去上海度假,甚至追到自己居住的城市。但自己一直在拒绝他,选择以朋友身份继续相处。

这一次,吴某做的两个代孕试管婴儿已五个月大。吴某先是哭诉自己多年来两次婚姻失败的不幸遭遇和一心想要儿子的迫切心情。然后哭着向胡某求婚,声称孩子无辜,需要一位善良品德高尚的母亲。他还一直夸赞胡某人品过关、品德高尚,说适合做两个孩子的母亲。

武汉晨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吴某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自身通过代理公司成功做出多枚男性胚胎。2020年4月14日,成功移植双儿至代孕子宫中并成活。而第二任妻子要求复婚才同意做两个孩子的生母,于是吴某开始找其他人做孩子们的生母。

吴某称,自己当时在国外打工。情急之下,想起来胡某曾开玩笑说过,只要是大哥的胚胎则可以考虑帮忙移植和做生母。于是自己才找到她,在告知事情后提出让她做孩子们的生母。之后她满口答应,还说自己会做父母的工作让他们接受。

而胡某则表示,当时吴某对自己许诺,说后半生都会对自己好。他一个小时的哭诉和苦苦哀求后,自己就心软同意了。

胡某还称,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结婚并非儿戏。自己答应求婚时做好了心理准备,愿意抚养两个代孕试管婴儿长大成人,也愿意照顾比自己年长许多的吴某步入老年时期生活。

之后,两人正式谈婚论嫁,在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3】分歧

两个代孕试管婴儿没有保住。

胡某称,两个非法代孕试管婴儿双双早产。第一个没保住,第二个由吴某和他的亲妹妹共同签字后,医院拔掉氧气管,导致缺氧窒息死亡。

她还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医院要求婴儿生母签字放弃,当时是吴某的妹妹冒充的婴儿生母。

2020年10月8日,吴某前往北京出差,胡某和妹妹开车送其去的机场。吴某到北京后,两个人还互道平安。

但吴某离家第二天便开始态度恶劣。胡某称,他单方面毁约,不执行婚前购买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自己想等丈夫回家后当面谈谈,保住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但她给丈夫打了几十个电话,要么不接要么直接恶语伤人,连发四条微信赶走自己和家人。

胡某猜测,这些反常举动可能是丈夫遭受丧子之痛和更年期提前导致的。

2020年10月23日,吴某提起诉讼离婚,称两人婚前没有夫妻感情,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直未共同生活,也未有夫妻生活,毫无夫妻感情。

他还提出,胡某和家人背着他,将自己家内的绝大部分财产偷偷以邮寄和车辆运输的方式转运外地,使得自己财产所剩无几。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与妻子共同生活的信心。希望离婚,从没有夫妻感情的婚姻中尽早解脱出来安度晚年。

吴某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要求胡某偿还婚前借款5.8万元和偷盗的财物;偿还婚前及婚后支付的彩礼和首饰等款物价值35万元;由胡某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胡某表示,两人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在丈夫失去代孕试管婴儿的时候,自己一直在安慰、照顾和陪伴他。甚至,丈夫每晚的泡脚水都是自己和母亲准备好的。而且自己从未转移过丈夫的任何财物,他给自己的任何一笔款项都是出于自愿。

胡某还控诉,丈夫漠视感情,不讲信义,扭曲事实的所作所为,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均是背弃社会价值取向的。返还彩礼款的要求不应得到支持。

胡某向法院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在婚前并未向吴某借款;不同意返还彩礼及财物款。

【4】判决

2021年4月20日,法院判决:不准许原告吴某与被告胡某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吴某与被告胡某自愿登记结婚,虽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对夫妻间感情有一定的影响,但两人相识时间较长,有较好的感情基础。

虽然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但胡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示对丈夫仍有较深的夫妻感情,并多次主动联系丈夫,积极化解矛盾,努力挽回婚姻,加之两人之间并没有较大的矛盾,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

吴某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两人夫妻感情确已达到破裂的程度。

法院表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晨报实习记者 李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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