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像很流行“分期付款”啊,不管是買手機也好,買車子也好,買房子也好,只要付一下首付,後面再慢慢還就好了。這樣的方式看起來還不錯,不需要消費者一下子把兜裏的錢掏個精光,也給雖然窘迫但是急需購買的人羣行了個方便。

但是,如果後續失去了經濟來源的話,那壓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原本是爲了緩解壓力而選擇的貸款,結果卻加重了壓力,怎麼看,都不划算。前兩天聽到一個真實的故事,有個人下午剛提的新車,晚上卻不翼而飛了,4S店表示我開我的車,還用通知你?

有位先生某天閒來無事,在購物平臺上看車。很快,這位先生看上了一款新車,平臺上告訴他“0首付”,他信以爲真,並且以爲機會是需要把握的。後來,他發現這個購物平臺和他那個所在地的一家4S店合作,他只需要去4S店提車就可以。這位先生也是特別激動地去了,經過一系列流程後,這位先生成功提車。

這位先生把車開在公共停車位後,就興致勃勃地叫了幾個平日裏玩得比較好的朋友來家裏喫飯,畢竟這種“天大的好事”也是值得慶祝的。沒想到,沒過多久這輛車就不知所蹤了。下午纔買的車,晚上就沒了,還真的是一件令人着急的事情,莫不是被小偷偷了吧。

這位先生和朋友們也一度以爲車子是被偷了,他們趕緊報警,在警察的幫助下,他們得到了監控錄像,根據監控車輛的行駛路線可以看出,車子是別4S店的人開走了。這位先生正想着要去找4S店的人說說清楚的時候,該店的經理打電話來說車被他們開回來了。這先斬後奏的本事,還真是讓人無奈,而且怎麼今天下午才提的車,下午就沒了?

後來才知道原因,原來是因爲銀行提示風險太大,這位先生不適合這種購買方式,而且這輛車的GPS有問題,得把車開回來。可是4S店應該先告訴車主一下事情原由,再把汽車開回來,可是4S沒有這麼做,還理直氣壯地表示他們有這樣的權利,實在是太敗壞好感了!

後來經營商明顯的不想負責任,把責任都推到銀行風控和GPS的問題上。車主想要退車退款可以,可是其他方面就不要想了。這位先生希望可以走法律程序維權,可是律師卻勸他不要申訴,畢竟汽車是租賃而來的,汽車所有權還是屬於經銷商的。

我們在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保持清晰的頭腦,學會瞻前顧後總沒錯。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它可能帶來的後果你是否能夠承受。尤其是買車買房這種大事,一定要了解清楚再下手,否則像這位車主一樣竹籃打水一場空。建議大家最好在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買車,纔不會處處掣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