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红色封皮的房产证,金国忠的手直抖,“盼了这么多年,终于办下来了!”

广安门北街20号院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一栋楼,400多户居民。房产证难办,一直是大家的心病。

物管会主任尹瑞芳(右)为小区居民颁发房产证。 本报记者 方非摄

金国忠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搬到20号院的。“当时是单位分的宿舍,我们是承租人,只有承租证明。”金国忠说,这种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后来,单位将房产卖给个人,并签订了购房合同,金国忠成了房主。

房子是买了,可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原来,住户们还是承租人时,有相当一部分人换过房。但房子换了,承租关系并没有随之完成更新,导致出现承租人与购房者不一致的情况。“我们也咨询过房管所和政务服务机构,想要完成产权登记必须由承租人、购房者一起办理,并且通过书面证明的方式把事说清。”金国忠说。可这么多年了,当年的承租人有的退休,有的过世,还有的老街坊早已搬走,没有联系。而且小院有6家产权单位,想要找齐“当事人”,把“历史”说清楚,难度还真挺大。

“大伙儿心里都不踏实。”金国忠说,“没有房产证,总觉得这房子不是自己的。”老街坊们岁数大了,没有房产证,子女析产、孙辈上学、房屋买卖都成了难题。

去年5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事情有了转机。

当年5月30日,广安门北街20号院物管会成立,这是全市首家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管会制定的亟待解决问题清单上,“办理房产证”列在第一项。

产权单位太多,怎么办?物管会把产权单位代表全部吸纳进来,11位物管会委员中,6家产权单位各有一位委员。大家坐在一起,讨论房产证办理,物管会主任尹瑞芳直言不讳:“找借口、踢皮球可不行,咱们得一起针对问题想办法。”

物管会的工作得到了区、街道两级的大力支持,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推进相关工作。经过多次商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厘清“账本”。“只要是承租、购房关系明确,证件、文件齐全可查的,由6家产权单位各自认领,以单位和物管会的双重名义和西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对接。”尹瑞芳说。

在物管会和区专班的共同努力下,去年9月,21张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金国忠和老街坊了却了心病。

尹瑞芳可没轻松下来。因为数十年间,有的承租人搬走,或是离世,产权单位也发生重组,房产证的办理难度还是不小。尹瑞芳和物管会还在努力,积极协调产权单位,推进房产证办理。按照物管会的规定,物管会每两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超三分之一委员要求开会也要立即开会,大家都有一个心愿——争取早日为所有居民解决办房本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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