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凌晨,普陀公安分局長征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其與朋友停在酒吧門口的兩輛跑車,先後遭到一陌生女子無故踩踏,造成車輛損壞,民警隨即趕赴現場處置。

根據報警人反映的情況,民警在路邊找到了涉事女子孫某及其同行朋友。此時的孫某已酩酊大醉無法獨自站立,面對民警的詢問甚至破口大罵,其朋友怎麼勸都不聽。

在其朋友的幫助下,民警將孫某帶至派出所醒酒。直至上午10時許,孫某方纔恢復意識,對自己事發時的行爲後悔不已。原來,即將年滿20週歲的孫某剛開始工作實習,想着給單位留下好印象,在當晚的公司聚餐上孫某特別積極主動,一番推杯換盞“豪飲”了半斤白酒後,孫某又與同事去了KTV和酒吧,又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至把自己喝得神志模糊。

事發時,孫某與同事從某酒吧出來時仍十分興奮,感覺舞跳得意猶未盡,看到酒吧門前的兩輛超跑,便一腳踏上邁凱倫,爬到車頂“蹦上一蹦”。雖然同伴拼命阻攔,但孫某又趁朋友不備,踏上蘭博基尼繼續搖擺。最後在保安與車主以及孫某朋友合力之下,孫某才被拖下了車。

據初步估計,兩輛被損車輛的維修費用約28萬元。車輛賠償目前是由公司代爲賠償。

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素材來源:普陀臺 記者:薛松 實習編輯:沈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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