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长沙,法院要求拆除遭无视,结果悲剧了

市民康先生花费数百万元购买了长沙市香江豪庭小区的一套房屋。二零一三年,李志光在未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沿着阳台边缘从底到顶采取玻璃幕墙进行了封闭。目前做对了。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号,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要求李志光拆除阳台超过三米层高的玻璃幕墙,法院判决后,康先生立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判决是要求被执行人自行拆除这个阳台的外立面的围挡。

最近上午在现场,执行法官反复做李志光夫妇的工作,可两人情绪非常激动,始终不肯主动拆除玻璃幕墙。这个案子已经经过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判处已经生效,所以被执行人应当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条件可以讲。

在现场,执行法官要求专业人员对李志光违规建设的玻璃幕墙进行。柒会将属于康先生家的部分现场标注了出来,同时告知李志光在限期内必须自行拆除超标准的玻璃幕墙,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对围墙的外立面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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