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豪氣轉賬,不想退還餐費卻引出一起醉酒駕車案件。近日,靜安警方查處一起醉酒駕車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28日凌晨1點,江某和陳女士還有幾位好友在外聚餐,聚會臨近尾聲時。豪爽的江某給陳女士轉賬了一萬元,讓其幫忙買單。買完單後,江某便送陳女士回家,剛到家中江某卻一反豪氣的態度,向陳女士索要餐費剩餘的8600餘元。兩人併爲此事引發爭執,就在雙方爭執不下之際,江某選擇報警求助。

靜安公安分局三泉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處置,在瞭解事件詳情後便就此事進行調解。經過一番調處,陳女士答應退還剩餘的錢,並在民警的見證下,退還江某8300多元。可就在民警離開之際,江某卻突然因爲陳女士少退還了300元開始糾纏不休。陳女士見狀,只得再次退還。

就在江某收到300元的退款準備離開之際,陳女士的室友突然大聲喊道,“他喝酒了,還開車了……”。民警見狀當即對江某進行了詢問,起先江某聲稱是代駕開車將其和陳女士送回家中的,但在民警要求江某提供代駕的訂單信息時,江某又改口辯稱開車的是其朋友。江某語無倫次的表述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後經小區保安證實,同時調閱小區出入口的公共視頻,最終確定當晚駛車的正是江某。在證據面前,江某最終交代了自己酒後駕車的行爲。

經呼吸式酒精測試,顯示爲110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後經司法鑑定,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29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目前,江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靜安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爲,社會危害性極大!爲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論在何時、何處,切勿心存僥倖,切忌酒後開車,切勿以身試法。市民若發現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爲,可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實習編輯:劉聖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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