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市民政部门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扬州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牢牢兜住民生底线。

上午,邗江区杨寿镇民政科工作人员前往宝女村回访当地低保户。村民桑国华今年51岁,原本是一名机床工,一家人每个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但2014年,桑国华检查出直肠癌,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桑国华告诉记者,为了看病,自己从2014年至今花费约20万元左右,自费部分到去年12月(一年)约3万元左右。

按照《办法》规定,当地民政部门对桑国华进行帮扶救助。

杨寿镇民政科副科长周福钢表示,桑国华是低保户属于一类人员,剔除4000元的必要支出后,剩下部分不超过30个月按照50%给予报销。

桑国华妻子许在美表示,因病救助的扶持给自己家庭帮助非常大,是雪中送炭。

据了解,《办法》适用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之间的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低保标准2倍,但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等三类人群。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刚性医疗费用在4000元(含)以上、10000元(含)以上、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分别给予超出部分按照50%、40%、30%的救助,最高不超过30个月低保标准。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薛卫宏介绍,《办法》第一个特点是覆盖范围更广了,不但把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纳入其中,也将因病支出型贫困纳入其中;第二个是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更加广泛了,不但计算了医疗目录范围内的费用,还将医疗费用外的也包含进去。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体系,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办理。

来源|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肖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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